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保障房的开工建设,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事情。近日,记者从金华市建设局获悉,金华各县市2011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项目相关信息,已在各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据统计,已新开工各类项目共有9个(不包括城中村改造),其中兰溪1个、义乌2个、永康2个、磐安3个、浦江1个,其余项目都将在9月底开工。据悉,城中村改造还在确认中,暂未对外公布。
此外,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今后五年内,金华市将新建2600套左右的人才房,缓解引进高端人才的“住房难”问题。
9个新建项目已开工 磐安占了3个
>>磐安县:1个公租房项目已竣工
磐安县2011年的廉租住房开工套数为27套;经济适用住房还未开工建设;而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套数为308套,竣工套数143套。
根据公示数据,截止5月底已竣工项目1个,在位于磐安县深泽乡的新城区职工公寓的公共租赁住房,共143套房子。
截止5月底已经开工的项目有2个,一个是磐安县龙山小区二期廉租住房,位于磐安县安文镇龙山小区,建设总套数27套,建设单位为浙江城市建设发展责任有限公司。另外一个项目为磐安县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磐安县尖山镇,建设总套数165套,建设单位为磐安县中心置业有限公司。
>>义乌市:经适房项目已于4月开建
义乌市2011年的任务为经济适用房新开工套数956套,公共租赁房开工套数640套。根据公示,已经竣工的有北苑、稠州创业园公共租赁房,通过改建方式,竣工套数为522套,建设单位为义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4月份义乌已经有1个经适房项目开工,即南洲花园二期经济适用房,位于江东,建设总数为246套,建设单位为义乌市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
>>永康市:2个经适房项目在建
永康市今年的保障房任务是经济适用房新开工200套,竣工套数608套,而公共租赁房开工套数为770套。数据显示,2011年1月永康市北苑经济适用房(一期)已经竣工,该项目位于永康北苑地块,竣工套数为608套。
截止5月底,永康已经有2个项目开工。一个为永康市北苑经济适用房二期,位于北苑地块,开工时间为5月份,建设总套数为200套,建设单位为永康市房屋综合开发总公司。另一个项目为永康市总部中心人才公寓,位于总部中心B-5-1地块,开工时间为今年1月份,建设总套数为470套,建设单位为永康市房产开发公司。
>>兰溪市:1个廉租房项目已开工
今年兰溪市的保障房任务为廉租住房开工套数150套,竣工套数150套,经济适用房新开工套数为245套,公共租赁房开工套数为200套。
根据公示,今年兰溪就1个开工项目——兰溪市城北安居苑廉租房,位于云山街道凯旋路北侧,建设总套数为336套,年度竣工计划套数为150套,建设单位是兰溪市安居房地产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浦江经适房还在招标阶段 东阳、武义暂无新开工项目
记者了解到,浦江县的1个项目——浦江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还处在招标阶段。此项目位于浦江县月泉东路,该地块正在进行土地整理,建设总套数为200套,建设单位是浦江县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此外,浦江县城北区块拆迁安置工程的200套房子已经于去年11月份开工。
据了解,因为东阳和武义今年没有新开工项目,因此只公布了年度计划。武义县廉租住房保障自2007年起实施,至2010年底,总计有334户城镇低收入家庭获得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36户。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为30户。
东阳的2011年度任务为新增城市廉租住房保障200户;新开工廉租住房150套。
未来5年规划新建2600套人才房
据悉,针对各个层面人才的实际住房需求,今后五年内,金华市将新建2600套左右的人才房,有效缓解引进高端人才的“住房难”问题。
记者了解到,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主要适用市区企事业单位引进落户且在市区无住房的高端人才。具体规划建设任务为:2011~2012年将在华园小区现有公房中提供40套;2013~2015年配建150套,每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
同时,规划建设高端人才租赁用房,主要适用市区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的,且在市区无住房的高端人才。未来两年将在八一南街以西、滨江区块以南地块自建200套,规划2013~2015年配建400套。每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这些房子都为精装修,可拎包入住。
此外,未来五年将建设人才租赁公寓总共1800套,每套建筑面积30~60平方米,占了人才房总数的近七成。
房产帮办
廉租房、经适房申请需哪些条件
市民许先生来电:金华的房价已经破万元大关,让我们这些低收入家庭望房兴叹,金华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申请到底需要些什么条件呢?
帮办记者陈艳:记者查看了《金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根据规定,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必须同时符合3个条件:一个是户籍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各街道城市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口3周年以上,家庭其他成员迁入户籍并共同居住时间不少于2周年。
家庭成员包括: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同住一处并在同一户籍内的子女、夫妻双方父母以及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共同居住3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分户申请:(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2)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人员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或子女)同住的。
第二个是现住房条件的要求:3人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第三个是经济条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划定的低收入线标准。
同时,根据《金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经适房也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户籍条件: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各街道城市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人);此外,现住房条件要求,3人以下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3人以上家庭住房面积低于48平方米;同时,对经济条件的要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线标准。
具体的申请程序,市民可拨打金华市住房保障处电话0579-82320116咨询,或者登陆住房保障处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