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成本大幅提高,经金华市政府同意,金华从7月1日起调整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
据金华市物价局费管处介绍,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按照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对不同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对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照实际使用病床数、按月计收;对无固定病床的街道、乡、镇卫生院、专业诊疗机构,按照营业额计收;对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卫生室、各类门诊部按在职医务人员计收;对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少的单位可按重量计收。
金华原先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5年制定的,此次调整后收费标准适当提高。其中,有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按实际使用床位数从2.0元/床·日调整为2.80元/床·日计收;街、乡、镇卫生院、专业诊疗机构按营业额从0.4%调整为0.5%计收;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单位卫生室、各类门诊部按在职医务人员从30元/人·月调整为40元/人·月计收。按计量征收的,收费标准统一调整为3.50元/公斤。
据悉,目前金华所有医疗废物均由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统一处置。考虑到不同医疗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同,允许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在规定标准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收费前双方应签订处置服务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与权利。(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