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原温州龙湾区人大代表醉驾被判拘役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7月4日上午,原浙江温州龙湾区人大代表黄海春因危险驾驶罪被当地法院一审判决拘役4个月并处罚款4000元。

  据了解,6月11日晚上8点多,黄海春和朋友在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路夜市摊上吃夜宵,期间,黄海春喝了将近一瓶葡萄酒。晚上11点多离开时,一身酒气的她不顾朋友的劝阻,一定要把车子开动,车子刚一起步,就擦碰到在路边等人的王某。

  醉酒的黄海春没有停车,继续驾车离去。王某随即开车追上了黄海春。黄海春提出私了,被王某拒绝。黄海春继续驾车离去,王某紧追不舍,终于在机场大道和耐宝路路口拦下了黄海春的车子,随后报警。

  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发现黄海春身上酒气很重。因其非常不配合,只好把她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当晚,黄海春在交警支队被约束醒酒。第二天一早,接受交警询问时,黄海春已酒醒,表明了龙湾区人大代表身份。

  经查,黄海春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15.5毫克/100毫升,是醉酒驾驶标准值(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两倍多。

  法庭上,黄海春对自己的醉驾事实供认不讳,并称当时她并不知道车子擦碰到王某。王某第一次追上她时,她见朋友已经下车与王某商量赔偿事宜,她就继续开车。“我本打算开到路口,把车子交给我女儿后再开回去处理。”黄海春说,没想到才到路口,就被一群人围住,她当场就慌了。

  法院审理认为,黄海春违反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215.5毫克/100毫升,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黄海春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并当场拒绝接受交警调查,应予酌情从重处罚。又鉴于黄海春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转发到: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开心网 人人网 豆瓣 浙江在线微博网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浙江新闻-每日关注】杭州: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将点名通报-浙江新闻

小伙遇车祸遭拦腰碾压
世界500强高级女白领被迫请假照顾双胞胎女儿
23天里1家法院受理31件危险驾驶案 9种醉驾要加刑
杭黄铁路工程获批 2018年坐火车一个半小时到黄山
浙江新增5例H7N9禽流感病例 杭州活禽交易全部暂停
行人擅闯机场快速路被撞后遭反复碾压 责任怎么判?
"单独"二孩准生证起码要7种证明 最快节后申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