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我现在一天的工作好忙啊,上午做家教到学生家中补习英语,下午去商场做促销。”小文正在读大三,期末考试后,他就开始了紧张的暑假打工生活。小文说,暑期时间挺长的,就想利用这段时间做一份短期工作,不仅可以赚点下学期的生活费,还能丰富社会实践经验。据小文说,他们班有超过半数的同学选择暑期打工。
每年暑假,都有不少学生走出校门选择假期勤工俭学。然而,在与社会这所大学“亲密接触”过程中,一些学生往往因为缺乏社会经验或急于求成,疏忽安全防范而落入招工骗子和犯罪分子的陷阱中。每年暑期,劳动部门和公安机关都会接到这方面的投诉和报案。
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警方提醒准备假期打工的学生,特别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要签订劳务协议,明确有关事项。首先,要明确打工资格。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6周岁的学生才可以打工,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打工时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支付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如果工作有危险性,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等。如果学生权益受到侵害,可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条款维权,雇佣方面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要注意保留有关收据、发票以及考勤签到等资料,以便产生纠纷时用作证据。
二是严密组织,加强考察,确保打工安全。学生假期打工,最好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确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校方事先应对用人单位和请家教的市民家庭进行必要的考察了解,从中选定适合学生打工的单位和市民家庭,切忌学生个人“单打一”。如果选择中介介绍,也要找正规中介。在打工过程中,学校应会同警方和劳动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学生打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学生自己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异常,及时向校方和警方报告,避免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