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5日讯
高温天气来临,游泳成为不少市民应对避暑的方式,市区的8家游泳场所正陆续开放中。记者昨日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为加大市区游泳场所卫生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今夏,我市将开展专项行动,从游泳者健康管理、水质卫生监管等方面,严厉监管,确保游泳活动的卫生、安全。
推行健康申报制度为了健康请主动填表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的“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标志。“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各种传染病通过水传播。但是在现实中,仍然有不少市民忽视了这一点,随意进出游泳场所,这也带来了隐患。”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相告。
今年,专项行动明确市区各游泳场所要倡导游泳者进行健康承诺,即在游泳前填写一张“浙江省游泳者健康申报单”。记者注意到,这张单子中有这样的内容:“本人未酗酒、无甲型和戊型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和精神病等游泳禁忌症。特此申请。”
“诚信,是我们经常提到的。我们要求市区游泳场所业主主动推行游泳者健康申报,希望市民自觉申报健康,这其实就是一个诚信建设的过程。”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严格量化分级评分消毒不过关不予评级
往年,有少数游泳场所消毒设备不合格、水质不达标,市民担忧游泳安全,卫生监管部门苦于无法可依,难以实行有效监管。今夏,情况有所不同了。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使得卫生监督部门对游泳场所监管有法可依,“今年,借助《细则》,我们将在游泳场所严厉推行量化分级,并予公开,引导健康安全消费”。
对游泳场所的量化分级,有一个严格细致的评分表,名为“浙江省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表”。这个表格由四大类、29个项目构成,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A级,60分以下不予评级,中间为B级、C级。记者注意到,“无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不予评级”和“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不予评级”这两条被特别标注。“因为这两种情况,尤其是后者,往年在市区游泳场所普遍存在,导致水质安全无法保证。在去年的量化评级中,市区只有2家,即机场游泳池和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游泳池被评为A级。”市卫生监督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
3次监督检查最高可罚3万元
今夏,市卫生监督所将会同体育、旅游等部门对市区各游泳场所(馆)开展3次监督检查,最早的一次将于下周早些时候进行。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有关部门要“动真格”了。
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细则》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游泳场所未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检测,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水质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最高可处2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未按规定,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消毒设施,或者擅自停用、拆除消毒设施,或者挪作他用,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我们将对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督促整改、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到位。对严重违法及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努力给市民创造一个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