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西湖站到了世界的舞台上——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西湖的申遗成功,只是做了半篇文章。如何保护西湖,它的未来,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刚刚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初审的《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中提出,今后,凡经批准在西湖文化景观遗产区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备案。
如果未在施工前将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上报的,除补办手续外,还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罚款数额在这个范围内合适吗?条例(草案)的其他条款还有需要调整的吗?
从今天起,杭报在线(www.hzrb.cn)、杭州市人大网(http://www.hzrd.gov.cn)首页,发布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草案)》及《杭州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两个法规的草案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你对这两个条例(草案)有意见建议,请在阅读草案全文后,于2011年7月15日前寄送:杭州市环城北路318号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10026)或者传真至:85250775。
联系电话:85812937 851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