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9日开始,《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将正式实施。对于想参加见习训练增加本领的大学生来说,从大学的最后一个暑假就可以开始积累职业经验值了。今后,见习学生“毕业学年”的起始时间前移了两个月,暑期的2个月也被纳入了见习补贴范围。
见习训练的对象范围拓宽
全日制普通高校杭州市区生源毕业学年大学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以及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都可以参加见习训练。见习训练实施办法拓宽了见习对象范围将“毕业学年”起始时间由原来的毕业生离校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移到了毕业生离校前一年的7月1日。
用人单位招用见习学员也可享受补贴
除了见习基地留用见习学员可以享受留用奖励外,现在用人单位招用持《见习训练证明书》的毕业生也可以享受招用补贴了。
根据《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2010年7月19日后结束见习,且见习结束后一年内未就业的持《见习训练证明书》的大学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600元的招用补贴。当然,招用补贴与留用奖励不能重复享受。
建立见习训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今后,见习训练也将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将部分见习训练跟踪服务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充实见习服务力量,进一步规范见习训练管理。见习训练跟踪服务内容包涵见习学员到岗确认、每月见习学员电话回访、见习训练满意度调查和见习训练结束后见习学员就业去向跟踪服务等。
对见习基地的要求将更加严格
见习基地的申请条件中,新增了岗位数量、岗位质量和带教师资力量等方面的要求。“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岗位,且年度见习训练岗位不少于15个;有完善的见习训练计划、考核制度和措施;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带教老师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是成为见习基地的重要条件。如果“连续两年年度见习训练岗位不足15个或年度见习训练参训学员不足8人的非事业单位见习基地,取消其基地资格,并向社会公布,且3年内不再认定”。
每年6月30日前
需申报下一年度见习训练岗位需求
见习基地要招用见习学员的,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下一年度的大学生见习训练岗位需求计划;新增见习训练职业或工种的,要求提前申报该职业或工种的见习训练带教计划,获批准后方可享受该职业或工种的见习补贴。见习基地需要及时在“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发布见习岗位信息,自行维护、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
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约定见习训练期应为3-6个月;见习基地需要在《见习训练协议书》签订后1周内完成见习学员网上备案手续,并向市劳动保障部门传真《见习学员备案花名册》(盖章);经双方协商一致,杭州市区生源见习学员可申请延期一次,但累计见习时间不超过1年。
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应对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的日常表现、工作能力和见习效果等情况进行考评,填写《杭州市见习训练学员考核意见书》并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对按期完成见习训练计划且考核合格的见习学员,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发给《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证明书》。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提醒,由于《杭州市大学生见习训练实施办法》自7月19日起实施,各见习基地须在9月1日前完成明年的大学生见习训练岗位需求申报工作。所需表格可在“杭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另外,由于《办法》自7月19日起实施,2012届毕业学年大学生见习备案时间从2011年7月19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据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