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只有打破垄断经营,改变传统校园商店高租金、高风险、多隐患的个人承包经营模式,商品价格才能下降。”6月28日,浙江省消保委、金华市消保委联合向社会通报了4月以来在金东区开展的校园内商店商品价格监督调查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发布了校园消费提示。
商品价格差距惊人
一瓶农夫山泉饮用天然水,善美校园超市(曹宅中学)和金华市华洲超市孝顺高中连锁店的售价为2元,而福泰隆金华江南店仅售1.1元;一包(10小包)清风迷你手帕纸,金华新天天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金华一中)售价为6元,沃尔玛金华店仅售3.9元;一支90克装的佳洁士茶洁防蛀牙膏,善美校园超市(曹宅中学)售价为4元,沃尔玛金华店仅售2.8元。另外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香飘飘奶茶、王老吉罐装饮料、康师傅3+2苏打夹心饼干、乐事鲜浓番茄味薯片等11种商品的最高售价与最低售价间的差距均超过23%。
市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次调查的对象选取了7家学校商店,其中金东区范围内高中学校店4家,大专以上院校校园店3家,分别是:金东区善美校园超市(曹宅中学)、世纪连锁华联超市金华艾青中学连锁店、金华市华洲超市孝顺高中连锁店、金华市新天天超市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金华贸易学校)、金华新天天超市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金华一中)、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分院华洲超市、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分院多又好超市。与之比较的对象为金华市区的两家大型超市,即沃尔玛金华店和福泰隆金华江南店。
调查的商品则是与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预包装食品和日用品。具体商品为饮用水、饮料、乳制品、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日用品等7大类的同一品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15个品种,计102件商品。从采集的商品物价信息比较来看,校园商店的商品价格普遍高于市区大型超市的商品价格。
市消保委秘书长孙立新说,采集、披露校园商品物价信息,分析反映校园商店商品价格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其目的是让在校学生消费群体享受同质同价消费商品的权利,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垄断经营是主因
“从价格比较分析来看,除极少数商品的价格校园内外大致持平以外,绝大多数校园商店的商品价格高于市区大型超市卖场,且差价非常大。”金东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差价较大的商品主要集中在学生日常消费量大的饮料、矿泉水、方便面等大众商品上,而其他少量商品,由于学生家长大多会在校园外的大型超市采购好后交学生带到学校,极少在学校商店购买,故此类商品的价格校园内外大致持平。
造成校园商店商品价格普遍高于大型超市卖场的原因有三:一是高额的承包费,许多学校商店采用招标承包的形式发包,承包费逐年递增,一所拥有1000多名学生的农村中学商店年承包费达10多万元,城市学校商店的承包费更高,年承包费要达几十万元,由于承包费过高,商家必然想办法让学生买单,造成学校商品价格远远高于校园外的价格;二是学校经营消费环境相对封闭,部分学校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规范管理为名,尽可能地让学生在校园内消费,人为地造成校园商店的垄断经营局面,缺乏竞争;三是校园商店的准入门槛较低,一些业主的素质相对较差,学校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对竞标者(业主)的个人素质、职业道德及有无经营校园商店的经验不够重视,忽视对校园商店的监督。
“学校内商店价格高一直以来都存在,我们家长怨言很多。”一位学生家长说,在消保委向社会公布了这个问题后,家长们都很希望校园商店商品早日“平价”。
省、市消保委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要求校园商店业主应当正视同一品牌、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区超市卖场的不合理现象,加强自我约束,控制合理利润幅度。同时提醒在校的学生消费者应注意对比校园内外商品的价格差异,一旦发现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及时向学校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举报。(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