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6日讯
(通讯员 施战辽 徐风华) 7月6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经浙江省政府批准,金华正式成为了浙江省地级市中首个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经过两至三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应用,金华将向集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运营于一体的示范城市迈进。
去年4月份,浙江省电力公司和金华市政府签定了《关于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站设施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开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同年9月份,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康迪车业有限公司、浙江天能电池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组建电动汽车电池更换运营服务公司,以“买车不买电池”的新型商业模式解决价格昂贵、续驶里程短、充电时间长、充电设施不完善、废电池回收难等五大阻碍纯电动汽车发展的难题。同年11月份,浙江省目前最大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东关电动汽车充电(电池更换)站建成投运,首批共20辆“金华制造”的纯电动汽车正式投放市场。
据了解,这次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主要有居民家用纯电动汽车试点、纯电动公交车推广试点、其他新能源汽车推广租赁等三种模式。其中居民家用纯电动汽车试点模式由汽车、电池生产企业和充(换)点设施建设单位,共同组建纯电动汽车运营服务公司,建立汽车生产、销售和电池生产、充电、配送、管理、维护及回收再生“一条龙”服务体系;纯电动公交车推广试点模式核心是“定线定车、站电结合”,在金华城区选择1~2条客流比较密集的公交线路,配套建设电力专线,按照行车线路在沿途停靠站建设快速充电设施,满足纯电动公交车运行需要;其他新能源汽车推广租赁模式由用户向生产厂家租赁汽车,按照使用时间或行驶里程支付租赁费用并负责日常维护,运行、充电费用由用户自行负责。
方案明确金华市先行试点的区域包括市区西至白龙桥、东至岭下朱、南至苏孟、北至罗店共300平方公里的范围。试点区域以市区居民为主要对象,将纯电动汽车作为上下班和半径50公里以内的生活休闲代步工具,同时建设配套运营的电池充电和快捷更换设施,力争到2012年底,推广3000辆居民家用纯电动汽车。同时,试点区域将推广应用纯电动公交车50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等其他新能源汽车。
充(换)点设施建设是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能否按时完成充电设施建设任务,直接影响金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向,影响金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点工作成效。按照运营商业模式要求,充(换)点设施由政府统一规划,电力部门负责投资建设。
金华电业局将在浙江省电力公司领导下,合理安排建设计划,不断完善充电网络,全面做好项目立项、设计、安装和运营工作,加快电动汽车在金华的推广应用。据了解,“十二五”期间,金华市计划建成电动汽车集中充电站3座、充换站18座、电池配送站45座,公交车专用充电站9座,充电桩280个。其中,市区将建成电动汽车集中充电站1座、充换站3座、电池配送站14座,公交车专用充电站2座。目前,金华已建成充电站1座,建成充电桩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