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纪委监察局被中央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七一”前夕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表彰大会上,包括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在内的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受到表彰。桐庐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姚吉锋因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同时被中央纪委、监察部予以嘉奖。该项表彰活动每五年举行一次,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已连续第二次获此殊荣。
2007年以来,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杭州实际的反腐倡廉工作路子,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在全国率先提出打造“廉洁杭州”的战略目标,被国内外反腐专家称为“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反腐败战略目标”;率先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典型创新经验在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交流推广;率先出台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制度性规定,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批示肯定;率先提出打造“数字监察”,杭州被国家预防腐败局确定为“预防腐败预警子系统”开发和应用试点地区之一;率先开展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努力推动各项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率先成立惩治和预防腐败联合研究中心,连续举办三届西湖廉政论坛,吸引专家学者为杭州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007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纪环境。2007年至2010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720件,处分党员干部3668人,追究刑事责任86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亿元。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纪为民,通过不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民意问卷调查显示,近3年来,群众对我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