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超过万元
这位晚报小记者立即将它交给警察
浙江在线7月8日讯 到河里游泳,一个猛子下去还发现水底有条闪光的金项链,这是何等的“好事”。这事就让《处州晚报》的小记者严哲飞碰到了,不过他不是占为己有,而是上交给了警察。昨天,家住云和县云和镇巧云村的失主诸葛先生,从云和镇派出所领回这条价值万元的金项链。
严哲飞是云和县实验小学五(6)班学生,是本报的小记者。7月3日傍晚,严哲飞提出去游泳,爸爸、妈妈根据暑假学生安全管理的规定,陪护他来到云和梅垄水库游泳。在水库坝边的浅水区,严哲飞吸了一口气玩潜水游戏,却在水下的水库坝石上看到闪闪发光的东西,潜近了一看是一条金项链,他立即捡起来浮出了水面。
严哲飞的爸爸是市工商局的干部,妈妈是云和县实验小学的老师,爸爸妈妈故意问儿子怎么办。严哲飞说:失主现在一定很着急,应该立即上交给警察找失主。在游泳结束后,一家三口就把这条很粗的金项链,交给了值班的民警。
再说失主诸葛先生,他是7月2日到梅垄水库游泳的,回到家发现脖子上价值万元的金项链没了,不免有些懊恼,他也曾回去水库边找过,但都没找到。7月4日,诸葛先生和朋友聊起了丢金项链之事。结果事有凑巧,一朋友告诉他,7月3日在梅垄水库游泳时,有一位小学生捡到一条金项链并送派出所去了。第二天,诸葛先生来到了镇派出所,说明了缘由,经过核对,发现严哲飞捡到的就是他丢失的金项链。
在此本报也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游泳,未成年人一定要家长陪同监护,成年人身上最好不要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贵重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