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楼这扇玻璃窗被作了记号,伤人的玻璃很有可能是从这扇窗掉下去的。董旭明 摄
合格的幕墙玻璃一角都应该有3C标记。陈熙春 摄于浙报传媒大厦
浙江在线07月09日讯
好端端走在街上,横祸从天而降,受害者花季般的生命从此发生重大改变,这样的悲剧令人痛心。
痛心之余,事故更引发问号连连:玻璃为什么会突然坠落?依依的损伤该找谁问责?玻璃幕墙的安全监管为何缺失?
追问一:云淡风清的日子,玻璃为什么会坠落?
业内人士:质量或设计有缺陷、损坏后未及时处理,都可能导致事故
庆春发展大厦2006年投入使用,也就是说玻璃幕墙投入使用不过五六年。而事发时天气状况良好,风力只在2~3级,玻璃怎么会突然坠落?
谢俊(应要求化名)是杭州某玻璃幕墙设计安装公司的技术人员,从业已有七八年。昨天下午,他特意赶到了出事的21楼,仔细观察了被怀疑的那扇玻璃窗。
谢俊说,幕墙玻璃叫做中空钢化玻璃,是双层的,每层玻璃厚6毫米,中空约12毫米。为了安全需要,两层玻璃之间、玻璃和玻璃窗之间使用专业胶水进行固定,叫做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同时玻璃下面还会加一个托条加固。如果一切都符合要求,这种幕墙的玻璃和胶水设计使用年限是25年。
“玻璃突然掉下有几种可能:玻璃或胶水质量不过关,或是本身设计有缺陷,或者是使用过程出现了损坏等问题没有及时解决。我发现玻璃下面的托条都是很薄的铝合金,按照规范,托条应为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厚度不应小于2毫米,高度不应露出玻璃外表面。这块玻璃上的托条明显太薄了。”
此外,谢俊还发现一个疑点:事发大厦的幕墙玻璃上找不到应该有的“3C认证标志”。“玻璃3C认证是保证玻璃质量的一个必须要求,一般在玻璃的下角都会有3C认证标志,但这里的几扇玻璃,都没有找到这个标志。”
追问二:依依受伤,该找谁理论?
律师:大厦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方都难逃干系
事发后,21楼的金光纸业公司觉得很冤,负责人说:“事发还不到8点,公司还没有人来上班,玻璃怎么掉的我们也不知道,况且房子是租来的,即使有质量问题也跟我们无关啊。”
庆春发展大厦的物业公司——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方面配合各方调查,另一方面已经垫付了医药费。滨江物业庆春发展大厦物管经理邵峰对媒体表示:我们只是管理单位,出了问题不该由我们一家承担责任,“当然,如果公安部门最后认定由我们负责,我们也不会逃避。”
记者了解到,庆春发展大厦建成后,进行了分割销售,有多位小业主购买了面积不等的产权,开发商滨江房产只拥有部分产权。嫌疑最大的21层产权属于谁?物管经理邵峰表示“明天才能答复”。
对于小朱遭遇的这场飞来横祸,记者也请教了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潘永明。潘律师认为,玻璃所属大厦的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方都难逃干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这一条,小朱可以向玻璃掉落导致自己受伤的大厦21层的所有人、使用人和管理人主张权利、要求赔偿。
追问三,玻璃幕墙频频惹祸,该由谁来监管?
安监和房管部门:对既有玻璃幕墙没有监管权限
依依被从天而降的玻璃伤害,其实并非孤例。看看下面这些事例:
2005年7月5日,杭州西湖区城北商贸园6层一块玻璃掉下,温州商人陈女士头部被砸致重伤,住院花了8万多元。
2010年9月6日,杭州丰潭路政苑小区,一块从高楼上坠落的钢化玻璃砸中楼下两辆小车,两车后车窗和尾灯都被砸碎,车身凹陷。
2011年6月15日,杭州机场路某公寓一块钢化玻璃掉下,砸到了楼下停着的五六辆车……
玻璃幕墙屡屡闯祸,看似鲜亮的外表背后藏着隐患,它的安全谁来监管?
昨天,记者先联系了杭州市安监部门和房管部门,这两个部门均表示,对既有(已投入使用的)玻璃幕墙没有监管权限。
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倒是有个玻璃幕墙委员会,但记者了解到,这只是行业协会,不具有行政监管职能。
记者又联系了杭州市建委下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表示,建委对玻璃幕墙的监管只限于施工和安装,既有玻璃幕墙应由业主或使用者日常管理和维护。
“如果玻璃幕墙掉下来,一般是两个因素导致:一个因素是结构胶的问题,结构胶失效原因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材料本身原因,还有一种是施工时没粘好;第二个因素就是玻璃,有可能是玻璃自身问题,也有可能是维护使用不当造成的。”这位工作人员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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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使用单位
务须注重日常保养
2006年12月5日,国家建设部颁布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规定“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维护,实行业主负责制。”
而在国家建设部2003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承包商应提供给业主《幕墙使用维护说明书》,要说明日常与定期的维护、保养、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等等。
上述两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多久要对玻璃幕墙进行一次“体检”以及日常维护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建筑物理检测所工程师李顺成一直关注着玻璃幕墙的安全问题,昨天,他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省建设厅2007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既有建筑幕墙专项检查的通知》的文件,呼吁玻璃幕墙使用单位重视日常安全监护。
这是浙江省对于玻璃幕墙不多的规定之一。文件要求各地建委、建设局、房管局等单位在全省开展既有建筑幕墙的专项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使用10年以上、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幕墙工程,以及位于人流密集区域或者重要公共建筑等重要场合的幕墙工程。根据文件规定,省建科院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承担帮助、指导、整改工作的职能。
李顺成告诉记者,10年确实是玻璃幕墙使用的一个门槛,10年之后可能会发生结构胶的老化、受力构件的变形错位、松动、雨水渗漏、玻璃开裂损坏、中空玻璃起雾霉变等问题,而有些问题非专业人员不一定能发现,所以一定期限之后,由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检验非常重要,能够排除一些隐患。
“但是现在很多业主单位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尽管我们有这个技术能力,也有足够的检测人员,但是今年到现在也只有三四家单位找过我们去检测幕墙。比如环城西路上的莲花宾馆,我们检测后发现老的玻璃幕墙贴膜存在起泡、玻璃不是钢化玻璃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后来他们就拆除了所有旧的玻璃幕墙,外立面重新装修,但这样的单位数量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