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2个世界人口日。今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是“70亿人的世界”。
为纪念1987年7月11日地球人口突破50亿这个特殊的日子,1990年联合国将每年7月11日定为“世界人口日”。据推测,今年世界人口将达到70亿,到2050年全球总人口将增加到80亿至105亿。如此庞大的人口给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挑战。
对于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尤为突出。1978年2月,我国将计划生育政策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人口出生率和增长率逐步下降,成功地将亚洲30亿人口日推迟了3年,将世界50亿人口日推迟了2年,中国的人口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国际影响。
我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这是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始终把握的基本国情。今年4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人口发展和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6月30日,邵占维市长在调研杭州市人口和计生工作时也强调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着力做好优生优育优教、优质服务提质提速、计生利益导向工作,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科学发展。
近年来,杭州市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在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上下功夫,人口和计生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历史性转变,为杭州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的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发展:
硕果累累,“十一五”人口计生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人口计生部门以大气开放的精神,更加注重创新,求真务实,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中,人口计生工作也提升了自身品质,市人口计生委先后荣获全国首批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等荣誉称号,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分别被评为全国“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
“十一五”期间,杭州市人口计生部门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以构建“阳光计生、和谐计生、惠民计生”为载体,在巩固中求提高,在创新中求发展,“十一五”人口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顺利实现,计划生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十一五”期末户籍总人口为689.10万人,年均出生人口5.5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9%。,自然增长率为3.3%。,总和生育率为1.17,计划生育率为98%左右,出生人口性别比104.33。五年来,全市人口计生事业重点推进、卓有成效,成为全省、全国的排头兵。市人口计生委被推荐为全国“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
近年来,杭州市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实现流动育龄夫妇在现居住地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全覆盖”,出生缺陷干预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同待遇”,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和随访服务项目“共享受”。
作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杭州市已制订了《关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全覆盖工程”、优生优育“六项免费工程”、生殖健康“项目推进工程”、流动人口“维权保障工程”等四项工程。对在杭居住6个月以上并取得《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及儿童,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保健和优生、0-36个月儿童保健等优生优育服务。实施杭州市外来困难孕产妇分娩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孕产妇实行定点平价住院分娩,并按每人700元的标准提供分娩补助金。
●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
作为全国首批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2010年,杭州市继续被中宣部、教育部、卫生部等13个部委联合确定为“2011年-2015年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这不仅是对杭州市前一阶段在人口文化建设方面所取得成绩的肯定,同时也对杭州市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婚育文明建设、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等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年来,杭州市在开展人口文化进高校、婚育新风百场演出、建立高品质人口文化园、开展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等方面居全国先列。在人口文化传播中,将生育文明的内涵用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在各种公共场所,形成了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宣传特色。参与主办“百对新人集体婚礼”活动、邀请人口专家共同走进电视台举办“人文关怀与人口素质”主题论坛、开办官方微博……宣传内容不断丰富,活动形式不断创新,活动效果不断强化。
●普惠于民的事业发展之路
杭州市不断推进计生优质服务体质提速,努力构建“一刻钟”计生服务圈,全面加强了四级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硬件、提升软件、完善功能,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成为生殖健康保健优质资源和人民群众首选单位。杭州市现有服务机构167家,90%以上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
为了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杭州市重点围绕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完善国家、集体、社会多层面立体式的计生家庭利益导向机制。积极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公益金、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补贴工作。
2010年,全市共有21124人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政府出资约1521万元;符合特扶对象4222人,发放资金1013万元;发放市级计生公益金补贴63万元;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养老保险补贴人数达35215人。
●生育关怀·少生快富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不断壮大协会队伍,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积极推进五大项目:以帮助计生家庭脱贫致富为主的“少生快富”帮扶、创业项目;以青少年健康教育和预防性病、艾滋病为主的青春健康项目;包括独生子女平安险、手术安康险和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平安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项目。到2010年底为止,各地共投入资金833.08万元,参保人数达59.88万人;以政府、有关部门拨款和社会筹款相结合建立生育关怀基金项目,全市已募集基金2.3亿元,采取企业捐赠留本捐息、在慈善总会或慈善分会下设二级科目的形式,着力为计生家庭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救助唇腭裂儿童为主的微笑行动项目,已成功为75名贫困唇腭裂患者施行了免费修复手术。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在原有“少生快富”帮扶、创业项目基础上加大了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只要是杭州市进行自主创业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大、中专毕业生,可向计生协会申请最高额度5万元的项目扶持金。
展望:
继往开来,为“十二五”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展望“十二五”未来五年,我国人口总量仍将保持惯性增长态势,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处于高位,人口老龄化提速,流动迁移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家庭整体发展能力亟待提高。我国将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发挥人口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向建设“人口规模适度、人口素质优良、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合理”的人口均衡型社会目标努力。同时,加大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力度。
杭州市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和谐计生”的工作思路,突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主题,严格执行“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着力贯彻落实现行生育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着力构建“大人口”格局,推进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着力破解人口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人口资源的优化配置,为杭州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关键词:
——适度低生育水平。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共管理、社会服务水平。到201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总量控制在725万人左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左右。
——提高人口素质。推进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两免”工作,着力提高人口素质,更加重视优生优育优教(三优)工作发展,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加强生殖健康知识普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口均衡发展。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更加深入,加强跨学科多领域、跨系统多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开展人口理论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的课题研讨会,集中时间和力量对一些重大课题进行合作研究和联合攻关。为有效缓解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出谋划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便民:生育政策和惠民政策
目前,杭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变,坚持依法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对象经过审批可以再生育。
【再生育政策】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特批政策】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夫妻,可以提出特批:
无违反生育政策多生子女;夫妻双方提出生育申请;家庭环境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再婚前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的夫妻;
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丧偶,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双胞胎,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两个子女都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生育的第一胎子女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根据国家《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标准及其父母再生育的指导原则》,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再婚后现家庭有一个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为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夫妻。
审批程序:《条例》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向现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女方(双方均为农民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市)人口计划生育局批准后,发给《再生育证》。
惠民政策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在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取不低于720元补助金。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独生子女三级以上的伤病残或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至女方年满49周岁后,每人每年可以得到不低于2400元的特别扶助金。
近年来,杭州市重点推行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政策。目前,八城区和建德市已经实施,其他四个县市正在研究推出。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领取每年不低于一百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
生育关怀——少生快富项目。全市范围内有致富愿望、致富项目的计划生育家庭;能够带动当地低收入计生农户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收入、为基层协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的企业和种植、养殖基地、专业合作社;进行自主创业的独生子女和农村双女户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三年内,可向计生协会申请最高额度5万元的项目扶持金。
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包括独生子女平安险、手术安康险和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平安险等。具体由各区、县(市)计划生育协会实施。
相关链接:历年世界人口日的主题
从1996年起,联合国人口基金为每年的世界人口日确定一个明确的宣传主题。
1996年:生殖健康与艾滋病
1997年:为了新一代及其生殖健康和权利
1998年:走向60亿人口日
1999年:60亿人口日倒计时
2000年:拯救妇女的生命
2001年:人口、发展与环境
2002年:贫困、人口与发展
2003年:青少年的性健康、生殖健康和权利
2004年:纪念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10周年——遵守承诺
2005年:平等=授权
2006年:年轻人-为了年轻人,与年轻人一起行动起来
2007年:男性参与孕产妇保健
2008年:规划你的未来,规划你的家庭
2009年:应对经济危机:投资于妇女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2010年:每个人都很重要
2011年:70亿人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