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甬城连日高温,许多市民把游泳作为了一种消暑方式,但不少市民选择河流湖泊作为“天然浴场”嬉戏玩乐,着实让人为他们的安全捏把汗。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了解到,今年入夏以来我市溺水事件已经发生20余起,死亡17人。
每年夏季40多条生命被河流吞噬
在宁波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记者看到了一组让人痛心的溺水死亡事件记录——
7月2日,江东区百丈东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侧甬新河中,一名12岁男孩与4名同伴游泳玩耍时,不幸溺水死亡;
7月5日,奉化市锦屏街道城西岙水库,一名16岁少年在水库边游泳时溺水死亡;
7月6日,鄞州区洞桥镇沙港村附近河道,一名17岁的少年在河道中游泳时溺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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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分局水巡大队大队长周夏平告诉记者,这些溺水事件呈现出几个共同点:一是事发地点主要在姚江、甬新河的城乡接合部流域以及乡镇、农村地区的偏僻河道和池塘中,一般经过的行人、车辆都比较少,溺水者被救的机会也比较少;二是落水者多为未成年人和自救能力差的老年人,很多人本身不善于游泳,又没有做好充分的热身准备,在水里洗澡、嬉戏、游玩时碰到复杂的水情,或者是醉酒后游泳,导致溺水身亡;三是溺水高发时段主要集中在下午及晚饭前后。
“天气越热溺水的事件就越多,根据往年的情况,7、8月份是溺水警情最集中的时段。”周夏平告诉记者,7月以来宁波就有6起溺水死亡事件发生。
缘何未成年人溺水多
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在夏季溺水事件中,未成年人占了很大比重。据统计,近年来,我市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大部分是溺水和交通事故死亡,而溺水死亡占据了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三分之二,已成为了宁波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
7月6日下午,在鄞州区云龙镇甲村,记者看到,几名中学生模样的孩子在村旁的甬新河中嬉戏。河边,一名十六七岁的男孩正在教几个比他小的、素不相识的孩子游泳。其中一名游累了上岸休息的男生告诉记者,家长不同意他到江边来游泳,他是背着家里人和同学偷偷跑来的。
“我们这里是城乡接合部,河流、水塘很多,暑假期间,学生常结伴到江边、池塘等地私自游泳,由于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又没有家长监管,导致溺水事件的发生。”鄞州公安分局云龙派出所所长叶仕兴告诉记者,这些学生多为无人看管的未成年人。
“如果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所里的民警们都会很揪心。因此,每临近放暑假,社区民警就会到辖区的学校和流动人口暂住地去开展防溺水的安全宣传。此外,我们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协调,一旦有突发溺水事件,我们将与医疗机构联动尽最大努力进行抢救。”云龙派出所民警方幸伟说。
警方提醒:保护措施要做好
“尽量不要让孩子到陌生的河流湖泊及水库里游泳,建议市民最好到正规的游泳场馆。”周夏平告诉记者,一些河流湖泊看似平静,可是由于水情复杂,深浅不一,有些水下暗藏漩涡,一入水中便有可能被漩涡卷走,如果没有很好的保护措施,就可能发生意外。
此外,有些小孩独自或结伴到河边玩水,其实也是危险的,他们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一旦发生意外很难自救或是救助他人。因此,暑假期间,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及安全教育职责,如果孩子前往附近的江河游泳,一定要陪同前往,同时带上救生圈等安全装备。另外,如果前往海边游泳,最好沿着海岸线平行游,游泳技术不佳和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