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尘缘已了”,东阳人陈树林削发为僧,但他还有一个身份———两个孩子的父亲,即使当了和尚,他还是有义务要履行做父亲的责任。
男子离婚后音信全无
2004年,陈树林和妻子曹群仙离婚,留下两个年幼的儿子。
离婚后,他再也没履行过作为父亲的抚养义务,两个儿子都是由曹群仙一人靠在车站卖饼拉扯长大。
2004年,灾难又一次降临这个本来就艰难的家庭,一场车祸让原本就聋哑的大儿子曹后望成了痴呆患者,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且需一人对其护理。
5年间音信全无,2009年,东阳市法院判决陈树林每月承担曹后望的治疗费生活费共600元,但判决生效以来陈树林都未曾履行。2010年12月,曹后望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未能找到陈树林的下落,最后终结执行。
声称尘缘已了当和尚
6月23日,通过长时间打探,东阳市法院终于得知陈树林的下落———他去磐安徐公岩的一座寺庙当了和尚。
第二天一早,法院工作人员就顶着烈日花了近一个小时爬上山。不巧,陈树林不在。后来才知道,他在山上望见了法院的车子,早就从后门溜到山里去了。
从寺庙住持处得知,陈树林平时买卖开光玉器挂件,还兼职当郎中,应该有一定的存款。
6月25日,曹群仙又得知陈树林在山上,法院工作人员一行三人又来到磐安,二上徐公岩。
这回没扑空,陈树林正在寺庙中喝桂圆汤。让大家苦笑不得的是,他声称自己已出家,红尘俗事已与他无关。
万元存款被冻结扣划
法院工作人员告诉陈树林,抚养子女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但陈树林就是表示自己没钱,每月只有100多元的收入,没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
因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工作人员只能将陈树林带回法院并处以拘留15天。
6月27日,法院工作人员从磐安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查询到陈树林有存款10000元,于是冻结扣划了该笔存款。
拿到钱的曹群仙稍稍宽慰了点,“至少大儿子一个阶段的治疗费有了着落。”
法官说法
父母要抚育子女,子女应赡养父母,这不仅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出自人性最基本的要求。父母子女之间的羁绊,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更不会因父母出家而斩断,即使可以“了却尘缘”,但对于年迈的父母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还是应当善尽法律义务。(浙中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