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7月13日消息(记者 杜金明 通讯员 李义山)最近,一个名为“海曙法院执行局”的新浪认证微博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原因是该微博通过曝光老赖的身份信息,向网友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线索。有的网友称法院的做法是一种创新,表示支持,也有网友表示质疑,认为曝光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涉及个人隐私。
记者注意到,这个微博不定期公开一些“老赖”照片、身份信息以及欠款金额。截至目前,已经公布了10个人的信息,欠款金额从几千元到数千万元不等。该微博从4月开通至今,已经有600多名粉丝,被执行人信息的转发率很高,最多的被转发了500多次。
“法院鼓励广大网民提供执行线索,并根据实际执行效果给予举报人一定悬赏金。”宁波市海曙区法院副院长周家骥说,他希望借助微博,借助网络和网民的强大力量,在一定程度上破解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的执行困局。
“被执行人银行没存款,没有固定资产,人也下落不明,这样的情况很多”,海曙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苏廷文说,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很多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法院想助网络力量查找这些老赖的线索及其名下财产,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海曙法院的做法,多数网友表示支持。Roger_Panda在微博中回复说:“海曙法院给力啊!”;我爱牛郎也说:“好事,强烈支持,让一切老赖无所遁形。”
然而也有一部分网友发出了不同的声音,丁香姑娘W说:“你们这样做,欠妥当。你们公开了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是十足的侵权行为。”小土灰尘说:“这种做法虽让人解气解恨,但类似身份证一类的信息是不是考虑不公布为妥呢?”
针对部分网友对公布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的质疑,苏廷文解释说,法院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谈到微博曝光的效果,苏廷文说,虽然目前只接到一个举报电话,但微博曝光还要做下去,因为威慑作用已经初步显现。法院在执行阶段会明确告诉被执行人,如果规避执行,就会公布其身份信息,很多欠款金额较小的被执行人一般都会打消拖欠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