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网络直播截屏)。
浙江在线07月13日讯
昨天下午,43岁的老驾驶员单某因为醉酒驾驶,站在了江北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上。让单某觉得特别不好意思的是,这次庭审还被放到了东方热线论坛上直播,他“一不小心”成了网络红人。
单某是一家公司的业务经理,5月16日晚,他在远洲大酒店陪老板和一批客人喝酒谈生意。喝到次日零点40分,老板让他去取东西,他从酒店停车场把车开出来,1分钟不到,就在远洲大酒店北门和正门之间的道路上,被查酒驾的交警堵了个正着。
交警让他吹了气,又带他到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结果是,他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24mg/100ml,超过了醉驾的标准。
昨天,单某因危险驾驶罪受审,江北交警组织了40多名司机旁听。
年轻的女检察官当庭激情陈述酒驾的危害:“古有梁怀王酒后坠马身亡,今有南京张明宝醉驾致五死四伤。当醉驾者醉眼惺忪地坐在方向盘前,他一定没想过,他已把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的幸福轻率地绑架在呼啸的车轮上……”
女法官问单某:“你知道醉驾要入刑的吗?”
单某悻悻地说:“知道的,但感觉没那么严重。当晚我才喝了3瓶啤酒,神志还清醒。开车时,考虑到已经是凌晨,又在远郊,路上行人很少,如果是在大路上,肯定是不敢开的。”
女法官接着问:“作为一名老驾驶员,你知不知道醉驾酿祸的惨剧绝大部分发生在凌晨呢?”
单某不语。
昨天,江北法院当庭判决,单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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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会不会侵犯当事人隐私?
庭审结束,江北法院的朋友给记者发来了一份直播效果的统计:“整个庭审过程持续40分钟,网站点击率达362人次,网友围绕庭审程序、司法礼仪、判决结果评论百余条。”
对这个效果,有个疑问无法回避,“庭审直播会不会导致舆论审判,以及侵犯隐私和肖像权?”
这个疑问也是庭审直播在国际范围内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有人士担心,庭审直播中媒体、专家、社会群众的介入和倾向性意见,会影响法官的独立审判,从而产生舆论审判的现象。
“我们认为不会。”江北法院办公室的一名法官说,最高院一直以来是倡导审判公开的,庭审直播不仅不会导致舆论审判,反而有助于将舆论引导至理性的方向。
“庭审本来就是公开的,庭审直播只是将公开的程度扩大了。这样做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因为,侵犯肖像权,是要以盈利为目的,我们进行庭审直播是公益性质,而非商业性质。”
“至于侵犯隐私,首先要确认什么是隐私,隐私是不为外界悉知的一种个人客观情事,隐私的前提是要合法,且与公共利益无关,醉驾危害到了公共安全,不在隐私保护范围之列。”
“当然在直播前,我们对案件性质也有一个把握,涉及到隐私的案件,是一律不公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