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14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14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浙江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了解到,该省计划在“十二五”期间确保全省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率超过15%,率先在全国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据浙江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一五”全省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9.16%,旅游经济综合实力已上升到全国第三位,全省旅游项目总投资约2900亿元,是“十五”时期的近四倍。
有业内人士指出,浙江省旅游业高速发展的背后已体现出少数县市的旅游经济仍处在自发状态、旅游消费需求增长与旅游业发展相对滞后等矛盾,旅游企业不强,旅游国际化水平不高。
浙江省政府在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实现旅游经济增长“两个明显高于”,即明显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明显高于全国旅游业年均增长率,逐年提高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中的比重。到2015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超过6000亿元;旅游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3%左右,旅游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5.5%。
该负责人说,浙江省在“十二五”期间将致力于建设更加发达的旅游经济圈,建设以杭州、绍兴、嘉兴和湖州为主体的浙北旅游经济圈,充分发挥杭州的带动作用,以古越文化、江南水乡风情和运河古镇文化为支撑,加快提升绍兴、乌镇、南浔等一批古城古镇旅游休闲区块,加快发展千岛湖、太湖、南湖等一批湖山休闲度假和红色旅游区块,加快建设长兴、安吉、德清等一批乡村旅游休闲区块,使之持续成为全省和长三角旅游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区。
同时,增强浙东地区中心城市的旅游休闲功能,加快形成一批特色海岛休闲度假区块,使之成为带动全省和长三角发展的新兴动力区;加快提升雁荡山、楠溪江、天台山等一批传统旅游区块,形成洞头、桃渚等滨海休闲度假区块;加快在浙西南的丽水、衢州培育一批以生态休闲和养生度假为特色的旅游休闲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