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4日讯
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鹿城法院第四法庭,男被告人满脸羞愧,一直低着头不敢直视任何人;女被告人含泪进场,语气哽咽。这一男一女是夫妻。
旁听席上坐着十几个人,是这对夫妻的家属和朋友。女方的亲属一直在抱怨,男方月收入少则两三千元,多则近万元,为了一点小事,害得老婆也跟着坐了牢。
丈夫:“她什么都不知道”
他叫李海(化名),25岁,江西九江人,他曾在新疆服过2年兵役,还入了党。事发前,他是温州一家电器公司的业务员,有着不错的业绩。
2007年,李海认识了江西上饶姑娘汤燕(化名),两人谈了两年恋爱后结婚,婚后租住在市区人民路一带。汤燕24岁,是市区欧洲城“棒约翰”餐饮店的一名主管。因为工作认真,她成为公司重点培养的管理人员。
起诉书显示,今年3月27日凌晨4时,李海潜入“棒约翰”店内,用从汤燕处盗得的钥匙打开该店保险箱,窃取现金25025元。当天上午11时,汤燕查看该店监控录像后发现丈夫的盗窃行为,在一阵紧张、害怕之后,将保存在电脑中的监控录像予以删除。
“你老婆事前知不知道你要去偷钱?”公诉人问。
“她什么都不知道,我趁她睡着后拿了她放在包里的钥匙。”李海低头回答,语气冷硬。
法官问:“你缺钱吗?”
“不缺钱。”
“那为什么要去你老婆的店里偷钱?”
“因为一时冲动。”李海极力“保护”着妻子,他只说,他恨极了自己,没想到一失足成千古恨,他不敢见任何人。他说,妻子至今没有怪过他。
妻子:“他是为了帮我出气”
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李海和汤燕均供认不讳。
法官问:“你老公为什么要去偷钱?”
汤燕缓缓抬起头说:“因为我在公司受了委屈。公司本来答应今年会给我升职,但最终态度模糊,还欠了我一部分补贴。”
这个回答让在场旁听的人唏嘘不已,而当法官对汤燕说,她所在的餐饮店对她的评价很不错时,她愣了一下,继而低下了头,无言以对。
法庭上,汤燕的辩护律师递交了一份由“棒约翰”出具的《请求对汤燕从轻处罚的报告》。“她的老板对她避免丈夫被抓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时希望她能尽早回到工作岗位。”
“你是出于什么心理删除那段监控录像?”律师问。
“当时心里很乱,既感到羞愧,又很不安。”
“现在后悔吗?”
汤燕终于忍不住哭出了声,她擦着眼泪说:“后悔,很后悔。”
案发至今,李海已向“棒约翰”退还全部赃款。法庭当庭宣判,因犯盗窃罪,李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因犯帮助毁灭证据罪,汤燕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温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