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5日讯
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每人2000元,这是记者日前从绍兴市民政局获悉的消息。
日前,中组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向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通知》,中央财政将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1949年9月30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对于生活困难的其他老党员,各级组织、民政、财政部门也将及时了解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绍兴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