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昨天通报,就医过程中死亡的监狱在押人员黄珺的尸检工作已于7月15日展开,其真实死因将由专门机构出具尸检报告确定。
今天,宁波市公安局就事件调查情况作了详细通报。
2011年5月23日,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接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工作人员报警,称黄某(女,31岁)有恶意透支信用卡行为。民警将黄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5月24日,黄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曙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市看守所。
证据显示,黄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透支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信用卡本金合计8.7万余元,且无法归还,其行为属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经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6月29日黄某被逮捕。
6月30日中午,黄某在监房卫生间内自缢。据参与施救的民警和同监房在押人员反映:黄某自缢时,坐在地上,身体正面朝上,上身后仰,双腿伸直,一股彩灯项链线套住脖子吊在卫生间的冲厕阀门上。
经值班医生紧急施救,黄某被立即送往宁波市第一医院救治。通过CT检查,发现黄某腹腔内有金属物。经会诊,腹腔异物建议不手术治疗。据调查,金属物为打火机配件,与其用于自缢的彩灯项链线,均为在押人员劳动的产品配件。
经抢救,黄某生命体征平稳,身体情况呈现好转,于7月6日转入113医院进行康复治疗。治疗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七条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其使用械具;护工对其使用医用约束带。7月8日凌晨,黄某突现窒息症状,经努力救治,终不治身亡。113医院对其死因作出初步分析。7月15日,专门机构对黄某尸体进行医学鉴定。死亡原因,将由专门机构出具尸检报告确定。
在医院救治期间,市看守所竭尽全力配合院方做好救治工作,并多次邀请专家会诊。黄某在就医过程中死亡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督促相关部门对事件展开调查,并报告了市检察院。
通报称,宁波市公安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据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