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20日电(记者 岳德亮)为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全省粮食安全,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并要求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分别联系一个产粮乡镇和村,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记者20日从浙江省政府公布的《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通知》中了解到,浙江在春粮、早稻遭受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力争早稻生产基本稳定,秋粮稳定增产,总产量比上年增加10万吨以上,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950万亩、总产量800万吨的目标。
在这份通知中,浙江省政府指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耕地的,应当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要求,补充划入与征占用耕地质量相当的耕地。同时,积极推进低丘缓坡开发、滩涂围垦造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复垦等造地工程。
浙江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培育发展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鼓励其优先发展粮食生产,但是要防止土地流转“非粮化”,努力减少季节性抛荒,全力制止全年性抛荒。
据记者了解,浙江目前每年的粮食需求量为360亿斤左右,而其自产能力仅为160亿斤(即800万吨)左右,大部分靠从外省调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