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0日讯前天上午,一名在义乌南方联公交车站盗窃的扒手被民警抓了现形。虽然偷来的钱包内只有10元现金,但他将要面临的是至少3个月的拘役。
义乌市公安局交通派出所所长黄家峰说,自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扒窃入刑”让扒手的犯罪成本大大增加,不少人选择了“金盆洗手”。最近两个月,义乌扒窃案的发案率比以前下降了48.1%。
【最新案例】
偷了10元钱就被刑拘
前天清晨6时许,交通派出所民警朱世友和几名同事出现在南方联公交车站附近。这段时间,南方联公交车站不时发生扒窃案,他们此行的目的是抓扒手。
一个小时后,一名身材矮小的中年男子进入朱世友等人的视线。男子在公交车站晃来晃去,一点也不像在等车。不一会,一辆开往义乌火车站方向的803路公交车开了过来,乘客潮水般涌了过去,矮小男子也在其中。
矮小男子靠近了一个人,这是一名斜挎背包还拎着一只大行李袋的小伙子。趁小伙子不注意,他偷偷拉开对方背包的拉链,接着从包里掏出一只钱包。就在矮小男子准备逃离时,朱世友及其同事将他堵牢。
矮小男子姓刘,35岁,贵州罗甸人。他偷来的钱包里除了一张火车票,只有10元现金。虽然义乌警方没发现刘某有盗窃前科,但他被抓后相当油嘴滑舌:“就10元钱,你们罚我几百元钱、关几天,不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