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是一家公司的做饭阿姨。
阿姨姓许,1972年生,安徽人,身高约1.5米。
“因为家里穷,所以……现在很后悔。”许阿姨统统认罪。
去年年初,许经人介绍到上海一家食品公司杭州办事处,每天帮忙做饭和打扫卫生。老板家就在办事处边上,由于经常出差,为了方便打扫,便配了一把钥匙给许阿姨。
去年6月的一天,老板请员工吃晚饭,也叫了许阿姨,但许阿姨就是不肯去。
“我一个清洁工,他是老板,我怎么能和老板坐在一起吃饭呢。”许昨天在庭上说。
老板和员工一起吃饭去了,许阿姨去老板家打扫卫生。打扫到书房,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只塑料袋,打开一看,竟然是6叠钱,估计有好几万。
“孩子要上小学,老人生病,老公也有病不能工作。”许阿姨眼眶红了,说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那么多钱,控制不住。
许把钱塞进包里,连工资都不要了,直接出门逃回老家。
晚上,老板回来,发现准备发工资的6万元钱不见了,许阿姨也失踪了,于是报警。
今年4月,许阿姨在老家被抓,6万元只剩下几千元。
“花了4000多元买了辆摩托车,花了1000元买了部手机,花了3万多元给老公和老人治病……”许阿姨说。
许阿姨总共拿走了6万元现金。
许阿姨被抓后,她的老板给滨江高新派出所写了封求情信,大概意思是,许家庭困难,一时糊涂,老板和同事都原谅她了,请求对她轻判。
许的辩护律师认为,许的老板明知许某有自己房间的钥匙,还把财物随意放在桌子上,许的老板也应对许某的犯罪事实承担部分责任。
法官没有采纳这个意见。
检察官提出,许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但她的家人主动退还6万元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法官当庭宣判,许盗窃罪名成立,判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蒋大伟 通讯员 郑越文 赵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