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江西男子康某叫来朋友三番五次找他们认为的欠钱人要债,他们讨债的手段比较极端,动不动就限制对方人身自由,余杭男子老赵因为受不了想跳河逃走,没想到搭上了性命。
讨债的康某等人也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因涉嫌故意杀人和非法拘禁罪,康某和两名同伙被杭州余杭检察院提起公诉,余杭法院于7月19日受理该案。
“老好人”帮人借钱结果被逼债
42岁的老赵是余杭当地人,喜欢帮朋友忙,是个老好人。事情得从去年说起,2010年8月,外号叫“斧头”、“阿良”“小忠”三名男子在余杭向来自江西的康某借钱,当时老赵也在场,康某对借钱的三人均不熟悉,而老赵跟借款的三人较熟,于是康某将7万元借给老赵,通过老赵借给“斧头”、“阿良”、“小忠”。
到了9月份,康某打电话给老赵问借出去的钱收回来的情况,但老赵总是避而不见。康某怀疑,“斧头”、“阿良”“小忠”三人一定是把钱慢慢地还给老赵,但老赵瞒着不给。于是,康某叫上老乡夏某和朋友高某,找到老赵后,逼着老赵在余杭良渚勾庄的一个旅馆内写了一张13万元的欠条。
有了欠条,康某还不放心,此后三番五次地上门找老赵要钱。
他被关了三次成功“逃”了两次
2010年10月20日凌晨,高某、夏某在余杭区良渚镇方圆旅馆内找到了躲债的老赵。
“终于被我们找到了他,把他关起来直到筹到钱为止。”高某事后说,因为之前一直找不到老赵,所以这次不能放过他。
高某叫上夏某、康某将老赵关了起来。到了凌晨两点,老赵说,“你们这样关着我也没用,得让我出去筹钱”,高某听了觉得有道理,于是派夏某跟着老赵,出去筹钱,老赵趁康某不注意拔腿就跑,康某和两名同伙没有追上。
大半年过去了,老赵毫无还钱的表示,高某自然不肯就此罢休,2010年11月5日晚上8点多,高某、康某、夏某三人将老赵诱骗到余杭区仁和镇政府广场附近,并将其带至拱墅区杭州白云大厦棋牌室进行看管。次日凌晨12点左右,老赵在回家筹钱的路上,趁高某等三人不注意溜之大吉。
到了2010年11月6日晚上8点多,高某、康某、夏某三人再一次找到了老赵,将老赵带到了余杭区仁和镇云会大酒店内协商还钱的事,最终双方约定老赵在一周之内还1万元欠款,老赵马上去筹钱。高某担心老赵再次逃走,决定亲自跟着老赵。在康某的默许下,高某和夏某一起跟着老赵出去筹钱。离开云会大酒店时,由老赵骑摩托车带着夏某,高某自己则开着自己的别克君威车跟随。
跳河溺水,讨债人涉嫌故意杀人
这一次,老赵趁夏某回酒店取东西时,骑摩托车进行他的第三次逃跑计划,然而,这次逃跑没那么容易,高某开着轿车一直追,直到将老赵逼到了无路可逃的村道。
“看你这次往哪里跑。”高某等人正准备向老赵围拢过去时,没想到老赵竟丢下摩托车,一个箭步跳进了河里。
老赵并不会游泳,跳下去之后就拼命呼救,附近有渔民听到了老赵的呼救,闻声将船划到老赵所在位置将老赵救上了船。老赵请求渔民将船划到对岸,见老赵要逃的高某在岸上喊道“如果将船划到对岸去,明天我们就来找你”,这话把老实巴交的渔民吓得够呛,只好将船划向高某所站的岸边。
害怕再次被抓的老赵再次跳入河中,渔民将船靠岸后便离开了。此时,听到动静的两位村民也来到岸边询问发生了什么事,高某既没有将不会游泳的老赵在河里的情况告诉两位村民,也没有进行救助。直到第二天,老赵的遗体被打捞上岸,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老赵系溺水死亡。
今年7月13日,余杭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余杭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在追赶他人的过程中致人跳入河中,有能力救而不救助,最终致人死亡,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某、康某、夏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
7月19日,余杭法院已立案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