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
又到一年助学时。
当我们在家享受天伦之乐时,当我们在课堂上欢声笑语时,往往忽略我们身边,还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或为一日三餐愁眉深锁,或为每年学费焦灼不安,甚至因为贫穷、疾病等原因,不得不放下书包,离开心爱的校园。
近年来,政府已出台多项政策,着力解决家庭条件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学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但贫困生的生活依然窘迫,他们的求学之路依然艰辛。
城市,因爱心而温暖,因温暖而美好。面对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我们是不是应该为他们做点什么?
由温州市教育局、共青团温州市委、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温州日报报业集团和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7家单位联合发起的2011年“爱心温州·结对助学”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此次活动涵盖温州市11个县(市、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家庭条件贫困学生,争取今年有10000名以上贫困学生得到资助。温州市慈善总会、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各出资100万元,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筹资150万元,由各县(市、区)慈善总会、人民教育基金会组织结对助学活动,并提供配套资金。
2011年结对助学活动指南
如何提交受助申请,或提供活动资助?
问:活动资助范围和资助条件是什么?
答:此次活动资助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1)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指年人均收入在低保线1.5倍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的寄宿生(含中午在学校就餐的贫困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及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大学新生,低保边缘家庭普通高中学生;(2)市区低收入外来(跨省、跨县)务工人员子女,且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3)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学生。
问:资助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此次活动的建议资助标准为:小学生生活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初中生生活费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均以营养餐券的形式发放给学生;高中生学费、代收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大学生学费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均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市慈善总会和人民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年限为当年一年;社会资助的年限由资助人决定。
活动联系电话与地址:
温州市慈善总会(莲花路蝉河大厦西首二楼),电话:88229027;
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划龙桥西路1号市教育局) ,电话:88630501;
温州市希望工程实施办公室(学院东路杨府山下青少年活动中心创业体验园) ,电话:8806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