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昨日,武义县司法局收到桐庐县法院审前调查函,请求对涉嫌非法经营的汤某进行审前调查。汤某在桐庐经营一家超市,他伙同他人从浙江收购香烟贩运到上海、江苏等地销售,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因汤某系从犯,情节较轻,法院拟判缓刑,在司法局完成审前调查评估后,法院将依法进行裁决。
在另一起已完成审前调查的案件中,柳城镇的钟某(在江阴市经营超市),因无证贩卖价值11万余元的香烟,以非法经营罪被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两案4名当事人均为超市业主,他们在没有取得《烟草企业批发证》和《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私自从浙江烟草零售户处收购香烟,然后运到上海、江苏等地批发销售,涉案金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
近一年来,武义陆续有7名超市业主因此被移送法办,其中4人已被判刑,3人还在审理之中。从调查情况看,他们大部分对《烟草专卖法》一知半解。钟某认为,只要不是贩卖假烟就不属于违法犯罪,殊不知对烟草的批发、运输,国家有严格的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烟草批发、运输的,情节轻微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涉案金额超过5万元)将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