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1日讯何某,武义王宅镇人,今年49岁。一天晚上,在多喝了三两白酒后,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情使他的命运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5月17日晚,何某和邻居赵某家一起吃了晚饭,还喝了三两左右白酒。随后,他驾驶皮卡车送一支钻头到王宅村附近后,驾车沿上松线驶回家中。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有些飘飘然。行驶到一个路口左转弯时,他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吓得酒醒了大半,赶忙把车停下。只见一辆二轮摩托车翻在路上,旁边倒着一个人,嘴里发出“唔、唔”的声音,身上流着血,一只脚还压在摩托车下。
何某上去抱这个伤者,路人也用手机报警。他抱着伤者过了二三分钟,看见武义方向开来一辆汽车,打着很亮的灯,朝他俩冲过来。眼看这辆车要撞上他们,何某就把抱着的人一丢,自己逃了出来,这辆车则撞上受伤的那个人。
目睹了这一切的何某惊慌不已,走到旁边朋友家里洗掉了身上沾着的血,又回到家里换了身干净衣服。他觉得自己酒后驾驶必受严惩,就告诉儿子,让他为自己顶罪。交代完这些后,他回到现场想看看事故的处理情况。交警很快到来,并发现了在现场的何某,就向他询问。何某按照自己事先设想的,没有说出事情,反而把事情推到了儿子身上。
但是,警方发现了疑点,迅速搜集了相关证据,终于使何某无奈地低头认罪。
7月15日,何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孙迎雁杨楚炎)
检察官点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谨记!切记!
编后:醉驾、撞人、逃逸、顶替———一步错,步步错。有时候,错了第一步,就拼命地想去掩饰它,反而招致更大的错误,带来不可挽回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