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2日讯从有几百年历史的泛黄红纸,到十几年前的红皮本本,一名老大爷家里有结婚证并不稀奇。家住金华市区江滨小区的吕伦才收藏了从道光年间到上世纪90年代的200多张婚书,就不得不令人称奇了。
吕伦才今年71岁,最大的爱好就是收藏各种各样的古玩意儿。按他自己的说法,从初中开始渐渐形成收藏癖,看到有意思的物品就悄悄拿回家藏着。到现在,他已经将经年累月的收藏品整理出了火车时刻表、鞋拔、婚书等系列,婚书就是其中之一。
30年收藏200余张婚书
从1841年(清道光二十一年)的红纸婚书(如图),到1995年附赠两个纪念喜章的塑料皮儿红本本结婚证,吕伦才收藏了从封建社会、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文革”时期到改革开放等不同年代的各种婚书。
为了收藏到不同年代的婚书,吕伦才平时最爱到市区古子城淘宝。此外,他经常去苏州、杭州、上海、南昌等地“大海捞针”,在圈内小有名气。那张最古老的道光二十一年婚书,就是他在杭州从一名安徽人那里买来的。
“别小看这些婚书,背后都是历史文化,反映了不同年代结婚的习俗潮流和当时的社会环境。”从1980年收藏第一份婚书开始,吕伦才现在已可以办一个小型专题展了。
从道光年间至今的变化
“一开始我也不清楚有的婚书字面上的意义,就去网上查询、到图书馆翻资料,渐渐地明白了几百年的婚书文化,同时也给自己拓宽了视野。”吕伦才感慨,倘若有一天,我的这些收藏不在了,我至少还记得它们背后的这些文化故事。
在封建时期,古代婚姻有“六礼”,分别是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吕伦才收集的清朝婚书中,就有纳采帖、请期帖、聘书等。旧婚书一般用毛边纸或者红纸,用毛笔书写,上面用金粉木制印刷或者墨汁绘制百年好合、牡丹、福禄寿等吉祥图案。
1841年的纳采帖的红纸上木刻印刷有“金凤”两字,有和合两仙、如意云朵等图案,是叔公为侄孙纳采给亲翁的喜帖。当时婚姻一般都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相恋的人未必能在一起。纳吉之后便要送聘礼。1865年(清同治四年)的聘书红纸上,则用毛笔字写着聘礼的种类和数目:“鲜肉六斤,鳖鱼四斤,鸭子四十元,果品四包,红烛一斤,媒礼洋十六圆,上至头绳,下至足带,余庆。”这样的聘礼还不算多。吕伦才收藏的另一张聘书,约有1.5米长,聘礼就有37种,其中包括聘金吉洋80圆。因年代久远,书写日期部分已经破损,吕伦才说,这应该是民国时期的大户人家。
除了结婚喜帖,吕伦才还收藏了不少封建时期媳妇再醮(改嫁)立约,以及再醮之夫和前夫家关于前夫小孩抚养的抚养契约。
民国时期,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新式婚书逐渐取代了旧婚书。当时除了结婚证书,要在此前先取得订婚证书。1936年的订婚证书跟现在的奖状一样大小,上面有当时中华民国国旗和中国国民党党旗,所在地政府公章,订婚双方的出生日期、籍贯,还有订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的签名。吕伦才甚至收藏了当时新人参加集体婚礼的证书证明。
新中国成立后,结婚男女到当地区人民政府登记,不同地区的结婚证书样式也不相同。一般上面都印有五星红旗、和平鸽、橄榄枝、喜鹊、农业生产场景等,每张证书上都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准予登记结婚”字样。如果要离婚,则先填写离婚申请书,组织通过以后方能领取离婚证书。
在“文革”时期,结婚证书上也添加了政治色彩,上面不仅有毛主席头像,还有毛主席语录、林彪题词等。改革开放以后,结婚证书则变得袖珍,也更精美了。
巧合见证陌生人悲喜剧
在收藏结婚证的30多年中,吕伦才还碰到过一个很有趣的巧合———他收集到同一对夫妻的结婚证书和离婚证书。
那是1969年7月的结婚证书,男方姓章,66岁,女方姓陈,62岁。结婚证的正面是红色的牡丹和喜字,盖着武义县茭道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的红章,背面是毛主席语录。
离婚证书则是一张白纸印刷表格,1972年6月开出,离婚理由是:“双方意见不合,确实不能共同生活下去,根据双方意见准予离婚。”表格上还注明了双方结婚时间、籍贯住址,以及婚后财产处理情况。
吕伦才笑着说,这对夫妻的结婚证和离婚证,是他在不同时间各自收集的,后来整
理时才发现了这个巧合。一不小心见证了一对陌生人的人生悲喜剧。
对待这些年代久远、泛黄破旧的一纸纸婚书,吕伦才总是小心翼翼,不但将它们用油纸包覆,还用塑料纸将其塑封好。他坦承,家人并不很支持他搞收藏,不过自己一直坚持着。有时家人会劝他将这些卖了,他总是默默地将他的收藏品整理好,轻声说:“舍不得啊,这些都是文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