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2日讯(通讯员 吴庆昕)近日,泰顺县罗阳镇碑排五斗村发生一起村民破坏选举秩序的案件,经警方调查取证,对破坏选举秩序的村民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6月28日,罗阳镇碑排五斗村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进行镇代表选举工作,选举工作人员根据五斗村村民主要在罗阳、司前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决定设立罗阳、司前和五斗村三个投票点,当天上午,工作人员在完成罗阳点和司前点的选举工作后,到五斗村进行投票选举,却不料却遭到该村村民陈某某的破坏,选票箱被陈某某扔到水塘里,选举过程被迫中断。事件发生后,工作人员立即向罗阳派出所报了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选票箱已被一村民陈某某扔到门口的水塘里,违法嫌疑人陈某某已逃离现场。在调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后,罗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对当事人陈某某的抓逃和劝投工作。7月6日,迫于法律的压力,当事人陈某某到罗阳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陈某某供述,当时只是听有村民说,选举过程中可能存在拉选票的情况,觉的很生气。于是不明真相的他做出了扔选票箱的不理智行为,事后他又觉得很后悔。扔水塘里后,陈某某后来就给镇纪委、人大写了悔过书,派出所、镇政府都写了,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对于自己的不理智行为,陈某某解释说,就是心情太冲动了,他经常就这样,不计后果,过后才知道错了。经调查取证,罗阳派出所依法对陈某某做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警方在此提醒广大选民,要正确行使好自己手中的选举权,在选举过程中,破坏和扰乱选举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