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以“高息揽储”为名头的特大诈骗案,所涉金额高达3300多万元。
昨天开庭审理的是整个诈骗案中一个中介人李某。
李某的上线顾某原来在杭州某银行工作过,认识不少有钱的客户,为了高额好处费,他游说客户王明(化名):“某某银行有个内部理财产品,一年利息12.5%,比存钱划算多了!”
王明来了兴趣。
顾某把王明介绍给李某,由李某引荐给这家银行的“客户经理”。2009年3月31日,顾某带着王明来到一家大酒店,银行“客户经理”马上迎了上来。“这款理财产品收益很高,本来只在我们银行内部销售,现在需要资金转贷,才向外销售……”一番忽悠后,王明当即决定,买!
于是王明在顾某、“客户经理”等陪同下,开了户,并将750万元人民币存入了这个账户。“客户经理”这时提出了特别要求:因为是内部产品,这笔钱一年内不得支取、查询。
签完承诺书,王明当即拿到了一麻袋的现金——共计90万元的利息。
王明不知道,这一麻袋现金其实和银行一点关系都没有。这是顾某等人的诱饵——钱存入银行几个小时后,账上的750万元就全没有了。
原来,那天当王明办理了账户后,“客户经理”就偷偷帮他的账户开通了网银,并拿走了网银U盾。
实际上,“客户经理”从头至尾都是假的,是不折不扣的骗子。当王明把钱存进账户后,马上有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走了这笔钱。而这单业务,顾某拿到了4万元好处费,李某拿到了7.5万元好处费。
和王明一样,梁某和许某也被同样手法分别骗去3000万和300万。
一年之后,当王明和梁某等人发现自己账户已经空了,这才想到要找“客户经理”。对方一再拖延,只陆陆续续还出了368万元。
王明等人只能报警。
警方一查,查出了惊人大案。
原来早在2008年底,放高利贷谋生的胡伟为了“吸钱”,盯上了银行那些有钱的储户。他伙同章某等人,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诱骗那些储户在银行开设活期账户和存款,然后瞒着他们用U盾通过网上银行将账户里的资金转到胡伟手中,大大放债,赚取更高的利息。
昨天,中介人李某在法庭上坦率承认:“把银行储户的资金骗出用于放高利贷,并支付中间各个环节回扣,这是很多从事资金生意业务的内部潜规则,大家都心知肚明。”
这些钱,一部分被诈骗团伙的人挪去还高利贷债务,另一部分被挥霍一空。这个诈骗团伙共有10人,此前已有部分人被判决。
法庭昨天没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