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5日讯7月23日晚8时38分,杭深铁路永嘉至温州南间,两列动车因遭到雷击后失去动力,发生追尾脱轨事故,已导致35人遇难,192人受伤。这起特大安全事故,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牵动着全社会的人心,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连夜组织指挥现场救援,尽最大可能把伤亡降至最低程度。作为邻近事故发生地的台州,也及时组织医疗、消防等队伍,驰援事故现场,竭尽一份义不容辞的人道主义责任。
面对突如其来的特大事故,我们向遇难者表示哀悼,为高效的救援感到欣慰,但不能忽视对事故原因的强烈反思。在人们的心目中,火车历来被认为是最安全的交通运输工具。然而,这起事故,伤亡之巨大,现场之惨烈,令人不忍耳闻目睹,为我们猛敲了一记安全警钟。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每一起安全事故在瞬间发生,都是一场人祸,都是思想松懈、防范不力、工作未做到位酿成的。一场特大安全事故,在平常认为是“最安全”的铁路上发生,更加警示人们,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不能掉以轻心,忽视安全防范。
抓安全工作,在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突飞猛进的今天,就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最基本内涵,就是坚持“生命高于一切”的人道主义理念的最切实行动。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只把“安全第一”置于口头上、纸面上,每每开个会,发个文,就算“贯彻落实”了,而没有建立健全严密的安全制度,没有抓严格的安全执行力,没有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没有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要求,把安全意识、责任、行动贯穿于每一个工作环节。由于思想上放松,精神上懈怠,我们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要么没有发现,要么视而不见,并且常常抱着侥幸心理,对该整改的安全隐患,能拖则拖;我们对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常常嫌麻烦而有意无意地加以忽视。这种“惰性思维”和马虎态度,说小一点,是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认真;说大一点,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极端不负责任。我们说,“祸患常积于忽微”,结果酿成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2008年4月28日,山东胶济铁路两旅客列车相撞事故,致70来人死亡,就是一起铁路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调度失序引发的。
面对特大安全事故引发的血的教训,一开始人们都会痛心疾首,表示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常常陷入“好了伤痕忘了痛”的怪圈,该绷紧的安全弦渐渐松了下来,“地毯式、运动式”的安全检查不能转化为日常抓安全的工作惯性和力度,层出不穷的安全漏洞又疏于防范和整改。于是,安全事故高发的态势,又有所抬头。在这一周而复始的“怪圈”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常处于失防状态。
其实,人民的福祉,总是以安全地生产和生活托底的。工作上班,以起码的人身安全保障为前提,否则,创造的劳动价值是带血的,追求的工作高效是暂时的,谋求的发展是不道德的、违反人性的;出行居家,以平安为先,然后再追求称心、舒适,否则,坐的是可能踏上不归路的车,住的是有安全隐患的房,时刻提心吊胆,对个人而言肯定没有幸福可言,对社会来说也谈不上和谐。通常的情形是,个人对安全感的诉求,是无力把控的,有赖于政府和社会机构提供的公共安全作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呵护公共安全,应该成为所有政府和社会组织的首要职守,成为每个工作人员浸透血液、骨髓的行为习惯。一言以蔽之,对公共安全的追求,应该上升为每个公务人员的本能,而不必等到一次次悲惨事故后,才幡然醒悟,“亡羊补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