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7月25日讯 控污减排做得好,政府也能得奖金。7月24日记者获悉,由于“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环保部门对绍兴市5个县(市)政府及领导人进行65万元的奖励。据绍兴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在控污减排中对做得好的政府直接进行现金奖励,这在绍兴市还是第一次。
据了解,绍兴市于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各县(市)政府减排目标奖励办法》,对“十一五”期间承担污染减排任务的各县(市)政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十一五”减排目标及2010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参与考核的5县(市)必须在完成“十一五”减排基本任务前提下,才能参评。
根据统计,去年,绍兴全市COD和SO2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下降20.41%和20.38%,分别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135.2%和135.9%,5个县市也分别超额完成减排任务。因此,根据考核计排名,市环保局分别奖励上虞市20万元、诸暨市16万元、嵊州市12万元、新昌县8万元、绍兴县4万元,同时,对5个县(市)主要领导予以每人1万元的奖励。
在整治同时,绍兴市还严把项目审批关,实现污染物源头控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利用要求或可能产生严重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否决重污染项目1010只。
记者还了解到,绍兴市对“十二五”期间的污染减排也有了规划。到2015年,绍兴市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2.6%、17.9%、15.8%和14.5%。
来源: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