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6日讯
今年30岁的河南人梁某在深圳做服装生意。去年四月份,他在网上认识了顾小姐,两个人谈得蛮投机,一来二去就谈起了恋爱。后来梁某还赶到杭州跟顾小姐见面,可是一见面,顾小姐说了实话,说我比你大10岁。
梁某:“我打算在杭州呆几天就走,结果,一直都被她留下来了。”
梁某说顾小姐虽然比他大了10岁,但是因为是开美容店的,还懂点保养,人也不难看,所以他刚开始蛮欢喜她的。顾小姐说美容店要扩大规模,他还帮她到河南贷款,并把车子开到杭州给她用。但是这个顾小姐可能太喜欢他了,对他的控制欲也越来越强。
梁某:“她也不让我走,期间她还扣了我的身份证、银行卡。”
梁某说,有一次他来东河南老家陪朋友唱歌,哪里晓得,顾小姐打电话来的,口气听上去很生气,说要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电话里面就发生了争吵,她说要把孩子打掉,我当时听到这个情况,就连夜来杭州。”
从河南开车赶到杭州以后,梁某就给顾小姐打电话,说想跟她谈谈,但是顾小姐说在外地。梁某火大了,从车子里拿了一根撬棍撬门,看看撬不开,又把锁匠叫来开门。进门以后,这梁某又拿了棒球棍等工具,把顾小姐屋里的洗衣机、电视机砸得一塌糊涂,地板、柜门也划得乱七八糟,损失有9000多块。顾小姐就报案了,说她房间里的价值六七十万的美容仪器和衣裳也被弄坏了。
被告人梁某:“说我进屋的时候,打坏了大量的财物,这点我有异议。电视机跟洗衣机,这些我认可,其它的我不认可。”
辩护律师郑书格:“本案疑义的部分,就是损坏财物的金额认定上。受害人顾某认为,本案有很多的财物,有几十万的、六七十万的财物被损坏,但是从本案上看,是不能被认定的。”
公诉机关今朝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起诉了蔡某,说对他的量刑应该在一年以下。但是梁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案发以后,梁某已经赔了顾某10万块现金,还有价值20多万的轿车一辆,量刑应该从轻。
辩护律师翁寿锟:“本身这个案子,我认为就是双方因为感情的纠纷引起的,就是他们当事人双方,在处理他们感情的事情上,处理的方式方法不当,才导致后面犯罪行为的发生。我们认为,类似于此,因为感情纠葛引起的矛盾,双方当事人都应该比较冷静地慎重地来处理,以至于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辩护律师郑书格:“(有什么经验要吸取)我们认为第一个,做事情不能太冲动,要三思而后行。至于网络上的交友,我们认为,也要多去了解以后,才能确定关系。”
法院到底会不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梁某的刑事责任?现在还不晓得,对于这起案子,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