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日前,丽水市电业局获得“全国电力行业电力设施保护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丽水市电业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坚持“涉电案件作为特殊类案件予以优先侦办”的原则,在提升打击涉电犯罪效能、强化防范控制发案、推进规范化建设三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打击防范涉电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在全面落实工作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建立警企合作长效机制,强化源头防范,严厉打击涉电犯罪,电力设施保护有成效。
实现了警企联络室建设全覆盖。全市9个县局和丽水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警务联络室,同时制定了《丽水市公安机关驻电力部门联络室工作职责、制度和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联络室相关工作职责和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现了涉电犯罪全打击。通过努力,丽水各级公安机关把侦破涉电案件、打击涉电犯罪作为首要任务,并将涉电犯罪案件作为特殊类案件优先予以侦办,既抓大案,又关注小案。一旦涉电案件发生,联络室通过内部协调,及时派员指导、协调和督导案件侦办,大大提高了涉电案件的侦破率。
实现了电力设施全保护。近年来,丽水电业局联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了“安全宣传进校园”、放电影、发宣传资料等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为电力设施保护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市、县两级联络室每年派出警员参加一年一度的义务护线员会议,以会代训,指导义务护线员做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现场的保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丽水电力设施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市发生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数由2006年的102起下降至2010年的14起,降幅达86.27%;外力损坏案件从2006年的76起下降至2010年的39起,下降了48.7%,追回直接经济损失60.32万元,为丽水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