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8日讯以炒房为目的,一个瘦弱的47岁女人向公务员、教师、农民等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近5000万元人民币,“鼎盛时期”经常手中握有几十套房源,投资几乎涉及临海市各个知名楼盘。在高达20%的高额利息压力下,她资金链断裂,造成3790余万元的借款本金无法归还,最终锒铛入狱。
7月27日,临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柳某集资诈骗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月至2010年7月期间,被告人柳某未经国家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以投资房产、设立宾馆、资金周转等为名,承诺月利息为1%至20%,先后多次向朱某、王某等46人借款共计4985.6万元,并将借款用于购买房产、归还前期借款、支付高额利息等,造成大量资金在银行体制外循环,并诱发形成社会上黑市利率(即高利贷),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最终导致3790余万元借款本金无法归还。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柳某均供认不讳。她表示,自己是在2000年抛弃卖荔枝的老本行,借贷投身炒房生意,确实是抱着挣钱的目的,当时也的确挣了不少。无奈2006年开始出现资金链断裂,当时已经负债约500万元。但她还是硬着头皮继续炒房,不断向他人借款用于弥补之前的借款和本金,拆东墙补西墙。
在有利可图心理的作祟下,其中就有人把柳某当成了摇钱树,借款跨度近10年,借条达29张,最高借款额达500余万元。
柳某的辩护律师对本案的主要犯罪事实、定性均无异议,主要着重其从轻情节进行辩护。
鉴于此案重大,社会影响恶劣,法庭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