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8日讯
昨天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理庭里,座无虚席。
时针指向9时45分。当身穿黄色囚服的陈磊低着头走向被告席时,坐在原告席上的夏思敏母亲潘本碧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悲痛,直指他的鼻尖进行斥责。审判长再三提醒她注意控制情绪,她才渐渐安静下来。
今年2月27日下午5时,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牌菜市场附近,陈磊遇到曾与自己有过节的温州三杉光学有限公司前同事侯长华,便打电话通知陈某、方某来帮忙,将侯长华打伤后逃离现场。当晚8时多,侯长华的同事唐某、高某等人在路上发现陈磊,便抓住他要求赔偿,并报了警。自知理亏的陈磊落荒而逃。高某等人拼命追赶并叫喊着:“有人抢劫。”
当跑至兴益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时,陈磊被闻声赶到的夏思敏拦住了。情急之下,陈磊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刺夏思敏,然后逃离现场。最终见义勇为的夏思敏因心脏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
站在被告席上的陈磊,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坐在原告席上的潘本碧,拿着纸巾拼命擦拭泪水。
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被告人陈磊“是否有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一点存在异议。公诉人认为,陈磊殴打他人在先,当对方索要经济赔偿时,他落荒而逃,随后又对毫无加害意愿的见义勇为勇士夏思敏进行捅刺,导致他当场死亡,其主观犯罪事实清楚且后果严重;辩护人认为,陈磊与夏思敏并无任何交结,事发时他以为夏思敏和正在追赶的高某等人是一伙的,才用刀捅刺夏思敏。
最终,法庭一审决定该案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