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安吉7月28日电 “谁都知道山林有价值,但这种价值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想不到现在山林真的可以变现成资金!”安吉县灵峰寺林场场长张宏亮不无兴奋地说。他以2000亩的林权作价出资4000万元,投资组建了安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准备扩大对竹博园的开发力度。今天,他的公司正式从工商部门手中接过了营业执照。
2000亩的林权作价出资使这家企业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据了解,林权出资的范畴主要包括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林木使用权,是林农生活中最普遍的财产性权利之一。“通过林权出资,林农可以把自己的林权转化成营运资本。”安吉县工商局局长刘克毅告诉记者,“村级组织可以以林权出资组建公司,由村集体统一经营,发展壮大村级经济,竹产业企业也能以林权出资增资公司注册资本,扩大经营规模。”
作为全省第一个林权作价出资合作社试点县,2009年至今安吉已培育16家林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成功运作的基础上,安吉县政府出台了《安吉县林权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县展开林权出资公司登记试点工作。
今天诞生的全省首批以林作权、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公司共有6家,仅这6家公司以林权作价出资的总额就达1.488亿元,出资汇集林地1.9947万亩,涉及的林地性质有经济林、公益林、阔叶林、竹林、绿茶林等10余种。
据了解,相应的登记细则主要包括:投资者以林权出资设立或增资的企业类型,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林地的所有权性质和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改变;用于出资的林权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有合法有效的林权证;林权应当经过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林权作价评估和林权出资验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