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9日讯
缪某是衢江区高家镇人,现年26岁,最近2个月连续偷窃10多次,所窃财物用于上网吧、吃饭、住旅馆。7月22日,当缪某再次实施盗窃时被衢江公安分局巡防大队队员逮个正着。
缪某十年前养成东游西逛、好吃懒做的坏习惯,经常沉迷在网吧,没钱就去偷。2002年就开始偷网吧、废品收购店的财物,因年纪小,经教育后被释放。2003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2004年多次盗窃被劳动教养。2007年又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刑2年零2个月。
7月22日凌晨3时许,队员巡逻到沈家振兴中路一小弄堂时,发现缪某手拎一袋东西形迹可疑,盘查期间,缪某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队员们当场从其身上搜出现金、香烟等价值1000余元的赃物。经审讯,缪某交代当晚从隔壁建房工地上搬来一把楼梯,翻墙进入沈家振兴中路旁边的二楼台球室,利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撬开桌子抽屉偷走500多元现金和2条多香烟等物,没想到在逃离途中栽在了衢江警方手中。
现已查明,缪某从5月14日以来,窜到衢江区沈家以上网为掩护,白天踩点寻找作案目标,一到晚上就带上匕首、钳子等作案工具,在居民区入室行窃10多次,窃得现金、电脑、手机、香烟等大量的财物。目前缪某已被衢江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