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已经恢复了平静。
受伤路人接受治疗。
(图片来自金华日报微博)
浙江在线07月30日讯
昨天上午,义乌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口熙熙攘攘。求职者们正等着雇主的到来。在一片喧闹声中,一个身穿白色上衣的20多岁男子突然出现,手持4把尖刀,见人就刺。一名在市场找工作的男子躲避不及被刺死,另有11人被刺伤。
义乌警方接警后,将行凶男子制服。经初步调查,行凶男子曾因疑有精神分裂症,到精神卫生医院就诊治疗。
白衣男子手持数把尖刀见人就刺
“太血腥了,见人就捅。”在义乌市人力资源市场门口做劳务中介的施先生心有余悸地说,事发时他距离行凶地点不到6米。
施先生说,上午7点46分左右,他突然看见一名20多岁的男子手持4把尖刀,嘴里不停发出“喔”、“喔”的吼声,往劳动力市场门口走来。
这时,市场门口的台阶上席地坐着一对男女。女的发现情况不妙,从地上爬起来逃走了。她的同伴则没有那么幸运,凶手对着他的腋下捅了一刀。
施先生说,凶手还吼了句“你还不跑”,接着又捅了受伤男子两刀,一刀捅在头部,一刀捅在背部,受伤男子应声倒地,鲜血流了一地。“等110民警赶到时,被捅伤的男子已经死亡了。”
目击者沈女士告诉记者,凶手手持的4把尖刀都是崭新的,估计就是事发前从哪家摊位上买来的。“遇害男子好像喝了酒,一时没反应过来,活生生地被人捅死了。”沈女士惋惜地说,死者可能还不到30岁。
正在附近找工作的湖南人老陈看到了整个行凶过程。“他是从义乌法院附近一路砍过来的,见人就捅,也不管认不认识,一路上砍伤了10多个人。”老陈说,劳务市场一片混乱,哭叫声不绝于耳。
11人受伤所幸均无生命危险
接到报警后,义乌市110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刑侦大队、稠江派出所、巡防大队赶赴现场处置,并指令120派救护车到现场。
据义乌警方发布的消息称,处置民警7点50分到达现场后发现,行凶男子已经进入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左手拿着三把水果刀,右手拿着一把水果刀。民警用铁棍将行凶者手中的尖刀打落,并迅速控制住了他。随即,10多名伤员被送往附近的医院抢救。
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黎某(男,24岁,江西上饶市横峰县人)于昨天上午7时40分许,在人力资源市场外两手持多把水果刀一边走一边挥舞乱刺,致受害人曾某(男,28岁,江西上饶市万年县人)因流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1人受伤,其中4人需手术治疗,但均无生命危险,其他伤者均系皮外伤。
记者随后找到黎某事发前栖身的林峰旅馆,他所住的102房间还没有退。旅馆老板娘告诉记者,黎某是7月18日入住的。旅馆的房价是每天25元—60元,他挑了最便宜的一间,“房费是每天交的,至今没有拖欠。”
黎某居住的102房间最靠近旅馆的大堂。记者看到,黎某的房间不足4平方米,没有窗户,只有一张一米宽的小床、一台小电视和一台电风扇。他的行李都还在:一只小旅行包里胡乱放着几件衣服,一只编织袋内装着几本不知名的杂志。
老板娘说,黎某早出晚归,很少说话,“看上去挺老实,事发前也没任何征兆”。因为旅馆靠近义乌市劳动力市场,来住宿的求职者很多,平均每天都有三四十人。老板娘也不清楚黎某昨天是什么时候离开旅馆的。“听说外面出事后,我也没出去看,直到民警上门来调查,我才知道行凶的是他。”
凶手是随打工的父母来义乌的
昨天下午4点,记者联系了江西横峰县港边乡余塘村村干部谭荣生。他也是黎某的邻居。听说黎某在义乌行凶的事后,谭荣生沉默了很久:“这孩子脑子不正常,真是造孽啊!”
据谭荣生介绍,黎某在家排行老小,有两个姐姐,均已出嫁,多年来他都是和父母一起生活。三四年前,黎某的父母抛下农活赴义乌打工,黎某也跟了过去。“一家人春节才回来过年,平时房子都锁着门”。谭荣生说,由于黎某一家常年在外打工,渐渐淡出了村里人的视线,但村里人还是留有一种关心:黎某是不是好点了?
谭荣生说,大家之所以有这样的关心,是因为都觉得黎某“脑子不正常”。谭荣生说,黎某生性木纳,沉默寡言,早年他还认为“这孩子内向”,但从黎某十六七岁起,他发现了异常。在谭荣生的印象中,1.7米左右的黎某经常斜眼瞄人,眼睛散着光,“看上去就怪怪的,挺吓人”。
除了怪异的眼神,黎某还常做出怪异的举动。在跟随父母离开村子前,已是成年的黎某经常当众脱光衣服洗澡,公然在路边大解。
“他父母人很和善,自从出去打工后,我们每年只在过年时见上一面。今年春节,我碰到他父亲,还特意跟他说,不要光顾着在外赚钱,你小孩的病不能耽搁,要抓紧时间带他去医院看。没想到现在就发生了这样的大事。”谭荣生一声叹息。
昨天下午,义乌警方也向记者证实,凶手黎某疑患有精神分裂症。“他的父母已经赶到了我们派出所,提供了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材料。”稠江派出所教导员说,经审讯已初步查明,去年7月20日,黎某曾因疑有精神分裂症,到精神卫生医院就诊治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和调查中。
-新闻纵深
义乌劳动力资源市场伤人事件发生后,当地市民议论纷纷。不少人都在谈论的话题就是:“已经知道孩子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为什么还让他一个人住在旅馆呢?”
龙游人曹文军是此次事件的伤者之一。他目前正躺在义乌复元医院的病床上,背上被砍了两刀,手臂上被砍了一刀。当他听说凶手可能是精神病患者的消息后,最担心的是今后的医药费怎么办?
最近几年,精神病患者治疗、监管等问题被广为关注。记者昨天特地采访了相关专家。
“肇事患者”收治遭遇法律空白
精神病学专家、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副院长陈致宇告诉记者,目前,国家对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已经大大减免。以杭州为例,萧山、富阳等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全免病人治疗费用。“但一个关键的问题是,安康医院对于肇事肇祸精神病嫌疑人强制收治仍无法可依。”
我国《精神卫生法》曾纳入立法规划,但由于免费治疗涉及的费用问题,以及强制治疗涉及的人权问题,虽然从1985年即开始起草,却历经25年仍未出台。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对于实施了被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且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者,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但是,刑法中规定的‘必要的时候’到底是何种情形?‘由政府强制医疗’的程序应该怎样?这些都没有具体规定。”陈致宇说。
尝试成立精神病损害补偿基金
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婧认为,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是显而易见的事实。
政府有义务通过立法、行政管理、资金保障等各方面措施解决这个问题。如精神卫生法的出台、相关机构的配置等,对高度危险的精神病人强制收容。
“受害人可以向精神病人及其监护人索赔。现实中精神病人及其家庭往往较为贫穷,很难真正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这就需要国家的介入,可以借鉴国外成立精神病损害补偿基金。”张婧说。
“另外,受害人是否能通过向当地政府以《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项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是可以探讨的一种做法。”张婧说,这在法理上是可行的,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是国家最主要的义务。“有明显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伤人是可以预见的,可以通过行政管理手段解决。如果政府未尽职责导致伤害发生,是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