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近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领取<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人员就业援助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新杭州人”的定义,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新杭州人发放《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并针对新杭州人制定了五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新杭州人在杭安居乐业。
新杭州人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
《通知》规定,“新杭州人”指在我市主城区稳定就业并在主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非杭州地区户籍进杭务工人员。
新杭州人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具体条件为:1、在劳动年龄段内、具备劳动能力、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2、社会保险关系仍保留在杭州主城区;3、未被用人单位录用;4、未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
有意向申请办证的新杭州人可携相关材料到《浙江省居住证》发放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申请,填写相应表格。
自主创业的,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带动就业的,奖励5000元
《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是新杭州人在杭享受就业创业和培训政策的基本凭证,持证人员将进入全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系统,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通知》同时对新杭州人制定了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场地租金减免、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培训政策等扶持政策,突出了创业带动就业和提升职业能力两大主题。
文件规定,符合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新杭州人,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补贴;符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政现条件的新杭州人,可享受5000元的补贴;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新杭州人,可申请不高于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贴息;符合场地租金减免政策的新杭州人,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场地租金逐年递减政策;同时,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的新杭州人可以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培训政策。
有关人士解释,《通知》首次将杭州市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覆盖至新杭州人,也是杭州市继将积极的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后,对就业政策体系的再一次拓展。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五县(市)的农村劳动力,可凭当地办理的《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享受《通知》规定的新杭州人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