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在宁波,有一名惯偷,10年来,就干了一件事:拉车门。
只要车门能拉开,车里大小财物,就像芝麻开门,通通遭殃。
从2001年开始至今,这名惯偷被宁波警方抓到17次,连看守所打饭阿姨都认识他了。
7月31日晚,他又被抓了个现行。
“惯”偷拉车门,10年被抓17次
他姓高,28岁,慈溪人。
7月31日晚上,高某在江东彩虹北路,盯上了一辆奥迪A4轿车,刚拉开车门,就被保安发现后报警,被民警带到了百丈派出所。
高某身材不高,只有1.65米,又黑又瘦。
派出所易警官告诉记者,高某被抓17次了。2001年11月第一次留下案底——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被处劳教6个月。2002年5月放出来才7、8天,又因拉车门被抓,判了有期1年6个月。2004年初被放出来,不久,又关进去……最近一次从监狱里出来,是2011年3月。
屡屡被抓,高某成了一根“老油条”。他在笔录里满不在乎地供述:“每次抓我的警官都说,写我的犯罪记录都写得烦死了。以后的警官还会更烦的!”“拘留所、劳教所和监狱里的人,包括打饭阿姨都认识我了。比较起来,还是监狱里的伙食最好,看守所的饭最难吃。”
“盗亦有道”:不破坏车子,就拉车门
高某小时,读了两个星期的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也只去了两个星期,后来就再也没去读书。
这么多年来,小高很少回家,就在街头混日子。“有次,看到有人没锁车门。等他走后,我就去拉。一拉,开了,就把车内的一包烟拿了。”
从此小高上了瘾。白天在公园里睡觉,晚上就出去转悠拉车门,里面有啥就拿啥。不过他盗亦有道:“我不用什么工具,也不破坏别人的车子。”
高某说,这十年来,拉的车门估计有上万辆了吧,平均每天要拉个10多辆。有时候好几天都碰不到没锁的车,就饿着。
警方提醒车主,为了防止高某这样的小偷,切记停车离开后落锁,并且在离开前拉一下车门,确认车门已经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