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胥女士和李小姐互不相识,她们唯一的交集,是在同一天坐上了同一辆出租车,没想到,就是这唯一的共同点,给两人留下了一样的噩梦。
她们被出租车司机强暴、抢劫了。
昨天,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色魔的哥”林某以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胥女士:
我说没钱,他就把我强暴了
4月26日凌晨零点多,从河南坐大巴回金华的胥女士,迷迷糊糊下错了车,来到了义乌。
下车后,我发现自己在义乌宾王客运中心,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个出租车司机就把我行李放到了他的车上。
我告诉他:去金东区水果批发市场。没想到,开了1个小时左右,他把车停在了一个小山坡附近。
他离开驾驶室,打开后排车门,让我把钱都拿出来,边说边动手搜我的行李,还在我身上乱摸,最后,他一共找到了60多元钱。
之后,他继续问我要钱,我说,我真的没钱,他非常恼火,让我脱衣服和裤子。
我不肯,他就打了我两个耳光,接着把我强暴了。
事后,他给了我20元钱,让我自己坐出租车去金华。凌晨4点多,我在金华找到了一家店,向老板娘诉说了事情经过,她帮我报警了。
李小姐:
他拍下我的裸照,威胁我不准报警
胥女士被强暴后不到24小时,李小姐也遭遇了同样的不幸。当晚11点多,她在宾王客运中心上了林某的出租车,准备去五岔路口一家网吧。
上车后我才发现,车上还有一名男乘客,要去义亭。司机说,先送他,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反对。
送完男乘客后,司机就开始对我不规矩了。他把我带到山脚下的一条偏僻公路旁,自己下车方便,随后,他打开后座车门,坐了进来。
一上来,他就对我毛手毛脚,我非常反感,推开他,结果他不但没有停手,还变本加厉,最后强暴了我。
事后,他搜了我的口袋,抢走了3100元钱,还用手机给我拍了裸照,又掐住我的脖子说:“如果报警,就杀了你。”
直到确定我身上没钱了,他才把我放下车,给了我100元钱让我坐车回去。
我一火,就想报复她
4月29日,警方在林某的租房内将其抓获。
据调查,林某今年29岁,吉林东丰县人,之前并没有犯罪记录,在义乌替人代开夜班出租车不久。
林某向警方供述,强奸胥女士是因为对方车费不够,“我说到金华至50元不够,她说她只有43元,我一火,就想报复她。”
而对李小姐施暴,理由更加无耻:“我见那个女的比较漂亮,就有强奸她的想法。”
负责此案的检查官表示,他也是第一次听说出租车司机强奸女乘客,从两个案件来看,受害者都是单身女性,都在深夜外出,为案犯作案提供了可趁之机。
检察官提醒:单身女性,一个人深夜出门能免则免,如果发现情况不对,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