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3日讯“网上公安局就是好,不但方便老百姓办理证件等业务,像我这样逃到外地的罪犯还可以在异地向案发地公安机关自首。”8月1日上午,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天台警方刑拘上网逃犯叶某,从宁夏固县赶到坦头派出所投案自首。据警方介绍,叶某是天台网上公安局开通以来首位通过网上公安局“在线自首”栏目投案自首的在逃人员。
坦头镇凤林村的叶某今年41岁。2009年8月16日中午,因道路纠纷,叶某持械将同村的杨某头部、胸部打伤。案发后,叶某踏上了逃亡路,逢年过节也不敢回家和亲人团聚。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叶某被天台警方批准刑拘。今年7月20日,叶某的家属通过网上公安局,向民警表达了“在线自首”的意愿。
7月26日,远在宁夏固县的叶某登陆台州网上公安局,填写并递交了“在线自首”表格。派出所网上公安局管理员接到信息后,在线回复叶某,他的自首已经被正式受理。获得警方确认后,叶某当即踏上回家自首的道路,8月1日上午一回到家里,他便在家属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鉴于叶某犯罪情节和他主动投案自首有悔改表现,天台警方依法对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