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3日讯
从8月1日开始,我市初、高中学校开始网上登记新生。8月15日开始,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即可进行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入库操作,完成从小学到初中、从初中到高中的学生档案网上迁移工作。
7月28日,省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干部培训会议在金一中举行,金、丽、衢、绍四个地市的学籍管理员集中在金华培训。升级到3.0版的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哪些变化与我们的学生和家长息息相关呢?
-一生一号,各学段随转
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就读学校录入基本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义务教育卡号,并由系统自动统计和生成《学生流向分布情况与信息》。
跨设区市就读的不再到户籍所在地领取书面的“义务教育卡”。
实现了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学生学籍的联网管理,做到“一生一号,各学段随转”。
比如一个台州的学生,小学毕业后想到金华读初中,必须经过台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才能把他的电子学籍档案转到金华,否则就无法取得初中的学籍。
【解读】据专业人士分析,这一系统将来还会向幼儿园延伸,意味着孩子一入幼儿园就将建立学籍档案。那样的话,幼儿园到小学也有一个电子学籍迁移的工作。在此提醒各位家长,要从长远的角度规划好孩子的就读安排。
-高中阶段公办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省教育厅在《给全省初三学生家长的信》中表示:高中阶段公办学校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不得跨县(市、区)进行。
如果金华市区的初中生要到杭州某高中上学,那么,必须经过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同意。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吴惠强说:“除父母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等特殊情况以外,不提倡跨县、市流动。民办学校除外。”
省教育厅还提醒家长:在给孩子报考跨市、县(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时,务必要求招生学校出示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比如说,该学校在金华有没有招生名额。
【解读】2007年,省教育厅就对公办学校招生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地公办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县(市、区)和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共同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共同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组织招生。
-市区学生允许“三区流动”
在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三区”就读的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如需要在“三区”之内进行学籍迁移,只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市、区教育部门一般都会允许流动。当然,家长们还得考虑市区高中招生中针对“农村”及“本学区读满三年”学生的倾斜政策。普通高中学生转学,须遵循以下原则:学校学额已满,一般不得再接收转入学生;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重点普通高中;等级低的重点中学不得转入等级高的重点中学;民办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公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综合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高、中专、技校)的学生不得转入重点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同一县(市)、市区内普通高中之间一般不得互相转学。
【解读】电子学籍档案的编号与身份证号码一致,是唯一的。如果无法转入电子学籍档案,就意味着没有普通高中学籍,学生将不能参加会考,也不能获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初中也会遇到类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