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4日讯 日前,舟山跨海大桥“6·22”交通事故原因查明,高速交警舟山支队认定:事故为遇难司机缪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所致。
记者在监控录像中看到,当天下午4时39分,一辆宁波牌照的斯柯达轿车在金塘大桥路段往宁波方向行驶,突然该车偏离了正常的行车路线,之后撞上了中央护栏,而当时并未有其他车辆经过。“事故发生后,对司机的血液进行检测没有发现乙醇成分,根据监控画面测算当时车速为每小时93~94公里,而金塘大桥限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高速交警邹警官介绍,这说明这起事故并不是酒驾,也不是超速引起的。
据介绍,当时车上除了驾驶员是宁波人,其他5位乘客都是重庆人。据警方调查,驾驶员缪某在2009年1月领到了驾照,已有2年半的驾龄。由于包括司机在内的4人死亡,无法得知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情况。
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不到20岁的王小姐在做笔录时告诉警方:“当天我们从宁波发车赶到舟山,在朱家尖玩了一天,大家都没怎么休息。返程时,我累得在车上打起了瞌睡,等车撞了我才醒过来,也不知道当时的情况。 ”
宁波一家车辆技术检验中心对事故车辆进行了检测。“对该车的转向、制动、轮胎等进行检测,发现车辆性能良好。 ”邹警官说。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事故现场路面勘测后,也没有发现刹车痕迹。 ”邹警官说,根据现象分析驾驶员可能是疲劳驾驶。高速交警舟山支队认定,这起事故是驾驶员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机动车所致,负事故全部负责。“驾驶员在夏季更容易发困,没有得到充足的休息后导致开车时注意力不集中。 ”邹警官介绍,7月18日,在金塘大桥发生的两辆货车追尾事故,货车司机也是疲劳驾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