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有个小伙子,专门带人到杭州城区利用POS机刷卡套现,不知道是不是逃犯,你们查一下……”今年5月底,一名男子拨通了余杭区公安分局“清网行动”的举报热线。
谁也不曾想到,这样一个电话却牵出了一宗涉案金额近43亿的惊天大案。
5台POS机刷了3.58亿元
教工路上,有一幢外观十分普通的宿舍楼,每天形形色色的人出入其中,谁也不会在意楼内的情况。
走进这幢楼的501室和706室,迎面而来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广告,“小企业贷款、个人抵押贷款、高额信用卡办理、经济信息查询…”各种字样贴满了这两间房。
这里摆放的物品与普通租房相比,也有很大的不同:两间房一共摆放着5台POS机,3台类似转账宝的支付工具,各类信用卡500余张,各类交易小票100多张。
房内有8名租客,他们各司其职,章某等三人是“业务员”,负责联系需要刷卡的人到窝点交易。应某、邱某、祝某、金某4人是这个窝点的“股东”,是章某等人的上家。还有一名女性徐某则是“管家”,除了联系人来刷卡外还负责管理日常账务。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这个房内的5台POS机累计有12700余张信用卡刷过,刷卡金额3.58亿元。
这是怎样一条“商业链”?
如果说这个犯罪团伙是一个金字塔的话,那还有一个人无疑就是金字塔的塔尖,他就是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河南人史某。
他先使用虚假身份在河南以五金、卫浴、鞋子批发、家具等为名注册了10多家空头公司,然后又申请了多台POS机。由于这些POS机都是河南号码,他便用解码器进行了修改,造成POS机无论在何处使用均显示河南注册时号码的假象,以此逃避银行监管。然后他再提供POS机给各地“代理商”,进行远程“遥控指挥”。
除了是个“遥控者”,史某更是个“中转站”。如果客人要求提现的金额比较大,而且客户人数多,每天需要大笔的资金用于流转的话,史某就利用不同空头公司的账户里的钱进行“周转”,将资金提前汇入需要进行套现的“代理商”的账户。
而之前提到的应某、邱某、祝某、金某4人就是杭州这个窝点的“代理商”,他们合资从史某这里获取了POS机后,一旦需要刷卡就打电话给史某,史某则通过两个固定账号给他们汇钱。不过,史某在资金不足时,4个“代理商”也会自己想办法凑钱。
他们是如何招揽“客人”的?
“虽然让我们帮忙刷卡的人基本都是熟客,但是为了多赚钱,我们“业务员”也会通过贴小广告、发垃圾短信等形式广招“客人”。”应某在审查时交代说。
今年3月初,在杭州开公司的欧老板因为生意资金周转不过来愁眉不展,他如往常一样上着网,无意间搜到了一个帖上面写着“可以无需抵押、无息贷款。”
心动不已的欧先生立即拨通了帖子上的联系电话。双方沟通之后,欧老板爽快地拿出了自己及亲友的6张信用卡进行刷卡套现。
前后算起来,欧老板的6张卡累计刷卡套现100余万元,每次都以1.5%的比例付手续费给对方。甚至在最后一次套现后,欧老板干脆将卡存放在了窝点里。
刷卡套现进出资金43亿
余杭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吴建强说,很多信用卡取现都有限额,如按正常渠道取现,持卡人要被收取较高的手续费和利息。而利用POS机虚拟消费套取现金,可享受最长56天的免息期并且全额提现,而且手续费也不高。许多持卡人就是想钻这个空子,而这一犯罪团伙则在这个过程中扮演起了无息贷款的角色,从中赚取手续费。
据团伙中其中几人交代说,客户每交易一次,他们收取1.5%左右的手续费,介绍人拿走0.5%,“代理商”拿走0.4%,而提供POS机的史某抽走0.6%。
民警对史某开户的两个银行账号进行调查后,大吃一惊。这两个账号自去年6月份开户以来,1年多时间,进出资金清单,整整打印了100多页的A4纸。其中,一个账号中进出资金近26亿元,另一个账号进出资金近17亿元。
应某等人说,像他们这样的刷卡点除了杭州外,温州、上海、北京、深圳、江苏、河南、新疆等地也有,而且应该都是和史某联系。
截至8月3日,该案的十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落网。
到底是哪些人在刷卡套现?
史某等人帮人非法刷卡套现,账户内进出的资金能够高达43个亿,这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的确有不少人想这么做,否则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资金进出。那么,到底是哪些人喜欢刷卡套现呢?
记者了解到,目前利用POS机套现的客户主要有三类:
一种是想免交信用卡年费的人,他们往往都持有透支额度较高,而相对年费也较高的信用卡。但几乎所有银行都有规定,只要每年消费刷卡达到一定次数,就可以免除年费。
于是许多人便通过虚假刷卡消费的形式达到目的。虽说他们也要给POS机主手续费,但相比年费而言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种是单纯套现的人。这些人是因为短期内急需用钱,通过正规渠道又无法贷款筹集,于是便想通过这个办法套取现金。因为套现的手续费要远低于民间的高利贷。
第三种就是“卡奴”了。他们持卡众多,而每张信用卡都有还款期,到期不还就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为了躲过坏账,他们就通过POS机套现,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延缓还款危机。
帮人刷卡套现要承担哪些后果?
民警告诉记者,“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还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而且,按照刑法的规定,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而提供他人进行非法套现业务的,也会按照情节的严重性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其中,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金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则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增加,所获刑期也会累计增加。据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