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一线司机收入,为改善出租汽车行业经营环境,确保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市交通运管部门即时实施客运出租汽车临时补贴发放工作。
出租汽车临时补贴的对象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营运服务的出租汽车司机,补贴标准为每辆车每载客营运1次补贴1元,补贴时间为2011年8月1日至杭州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日止,补贴的发放方式为根据GPS记录的营运数据,于次月的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在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公布,并经出租汽车经营者核对无误后发放,发放方式同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为了确保临时补贴政策的实施,市交通运管部门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必须发放到实际从事出租汽车服务的一线司机手中,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对于补贴资金没有按规定落实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有关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停办该经营者的相关手续,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司机必须确保GPS系统的正常运作,市交通运管部门设立了咨询投诉电话:96520 85463255。
市交通运管部门同时要求我市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市区客运出租汽车临时补贴政策执行。
据杭州日报 作者 钱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