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美国将动员建设的重心逐渐转向信息领域,不断加强信息动员力度。尤其是最近美欲建立“影子网络”协助利比亚、伊朗等国反对派避开本国政府监控等事件的曝光,更是凸显了当前美实施信息动员的优势地位。
以信息人才动员为牵引。美军认为,民间科技人才已成为支援战争的最有力因素。为此,美始终以信息人才动员牵引信息动员建设。通过与高等院校签订科研合同、增加科技资金投入、重金吸引等方式广纳人才,加强人才储备。如五角大楼与近2000所高等院校签订军事科研合同,将60%的基础研究项目和部分应用技术开发项目交予高等院校。2003年7月,美通过在赌城拉斯维加斯举行的“电脑黑客”大会,将大量的信息人才招募入伍或纳入动员储备。
此外,美还将信息技术人才直接用于战争。如在海湾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中,美国动员征召参战的预备役参战人员,信息技术兵占70%以上。
以信息技术动员为核心。美国防部认为,战争胜利的取得仅靠国防工业技术部门保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依靠整个国家的技术力量。因此,美十分注重提高信息技术的动员能力,尤其是注重民用技术的动员转化。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军先后动员了包括商业、气象、通信等50多颗各种类型的民用卫星,组织动员卫星定位测向、信息处理、电视传播、网络等民用技术,运用于侦察、指挥、控制、通信、情报、电子对抗、作战、宣传、心理战等方面,对伊军进行了全时空监控和适时打击,为美英军实施进攻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以信息产业动员为支柱。信息产业动员是美实施信息动员的主要对象。美军为保持战时信息产业的强大动员能力,每年都将90%的军品订单交给地方公司完成。在美国的1.6万多家民用电子公司中,就有大约6500家从事军品生产。此外,还有1000多家企业从事信息化武器系统的研制、实验和生产。这些企业是美实施信息动员的主要对象。战时,美通过有组织的动员程序和行为,能在较短时间内将这些公司人员、设备和技术成果转化为战争实力,直接为战争服务。
以信息动员法规为保障。美国认为,信息动员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全局性,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来统一规划管理。美国会常常通过立法对国防科研和军工生产实施管控,各州政府也通常制定有关科技信息动员的行政命令和规划。
为保证军事科学技术始终处于领先地位,便于战时重新配置科技资源和统一组织科技力量,美国防部先后制定了《国防科学技术战略》、NMD计划等优先发展国防科技的计划。
为保障信息技术“民转军”的顺利进行,美不断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如1994年出台的《国防授权法》和《国防拨款法》等法律明确规定,建立联邦采购计算机网,军方要扩大民品采购。美联邦勤务部、国防部和国家航空航天局共同制定的《联邦采办条例》以及国防部在此基础上颁发的《联邦采办条例国防部补充条例》《5000系列》等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详细规定了民用产品和技术的采购管理部门、采购计划制定程序和合同签订方法,为组织实施信息动员提供了可靠的法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