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
【一级分类】军事法规
【二级分类】国防教育法
【颁布部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1.08.31
【实施日期】2001.08.31
【有效性】有效
【正文】为普及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李 强(省委副书记) 葛慧君 (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 徐宏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加元(副省长) 斯鑫良(省政协副主席) 马家利(省军区副政治委员)